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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无毒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6-02-03 20:28:43

为贯彻落实全市禁毒工作会议暨“无毒创建”推进会精神和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无毒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15】23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无毒创建”活动,根据局的 20152020 年开无毒创建。为保活顺利展,制定方案

指导

坚持以科学展观为统领,以总书系列要讲精神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 届三、四全会和中央、省、市有文件神,立当前,全局动员,全员发动,持打防并举、专项工作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全面落实“无毒创建”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毒层级包干责任制,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奖罚鞭策人,确保全面完成我局“无毒创建”目标任务,州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推动惠州快进珠三第二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市局成立“无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青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阮少平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强戒科,由强戒科科长黎锡文同志兼任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情况综合、检查验收等工作。

、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当年市局与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签订的禁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考核年度内无制毒窝点及制毒团伙,无贩毒团伙及贩毒网络,无零星贩毒案件,无吸毒人员。

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所属人员对毒品危害及禁毒有奖举报知晓率达到100%,对禁毒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工作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开展“无毒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活动,必须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要深入所属部门,责任到人,大力宣传禁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奖罚政策,张榜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禁毒工作积极性,宣传毒品的危害性深入民心,宣传党和政府禁毒的方针政策深入民心,宣传有毒必肃、制毒必究、贩毒必惩、吸毒必戒的要求深入民心,增强干部职工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大力提高干部职工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

2、落实责任,层级包干。全局要以 “无毒创建”活动为契机,落实局领导干部包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责任制。上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把各自有关领导干部分解包干到基层所、科、室,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包干重点部位和场所。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级级签订责任书,把“无毒创建”活动纳入经常性工作动态管理。

3、突出重点,抓好示范。开展“无毒创建”活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典型,抓好示范,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局“无毒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五、申报验收

1、申报程序。每年12月下旬,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自行向局“无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申报当年度“无毒创建”活动的相关情况,申报工作要秉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

2、检查验收。次年1月,市局“无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当年度申报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予以通报。

六、兑现奖惩

为切实推动“无毒创建”活动的全面铺开,确保取得实效,市局坚决把“无毒创建”活动的工作实效与评先评优、干部奖惩等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1、与评优评先挂钩。每年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律协“无毒创建”活动包干情况发文通报。同时,把“无毒创建”活动干部包干情况与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挂钩。工作出色的,优先评优评先;工作不力的,不能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2、与干部奖惩挂钩。市局根据年终检查验收结果对“无毒创建”活动干部包干工作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出色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无毒创建”活动验收不达标或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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