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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万众评公务”活动凸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10-21 17:43:28

10月15日上午,市万评办调研组一行4人在市万评办副主任张汉王同志的带领下,到我局调研“万众评公务”活动进展情况并抽查服务对象样本提交工作情况。我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惠君向调研组汇报了我局“万众评公务”活动开展情况和服务对象样本提交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青向调研组介绍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我局积极开展“万众评公务”活动,结合实际,发挥职能,努力扩大活动的实际效果,把开展“万众评公务活动”的过程转变为提高服务能力、为民办实事、使民得实惠的过程。认真做好了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等惠民实事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荣获全国“五五”普法金牌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每户一册普法读本工程和编印《惠州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普法的各项措施制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 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经过努力,我市以99.7的分通过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检查,普法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年初,我市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广东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我们趁势而上,不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做好《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期检查和迎检工作。并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突破口,抓好各县(区)法治文化园、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长廊和绿道等法治文化设施建设,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为尽快进入“珠三角发展第二梯队”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全面推进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工作,不断提高村(居)民法律素质。经过三年多来的探索与实践,“法制副主任”制度已成为惠州的特色品牌,是我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的创新举措。市委、市政府把“法制副主任”制度作为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措施来抓,给予财政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开展。惠州的“法制副主任”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认可。司法部张苏军副部长和赵大程副部长先后到我市调研、慰问时对我市的“法制副主任”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省领导、省司法厅领导也对这项工作大加赞赏。市领导敏锐察觉到这一举措在社会管理中的意义和前景,分别及时做了批示,指示加大探索力度,边做边完善。这项工作还引起了《人民日报》、《南方日报》、《法制日报》、《人民网》、《惠州日报》等主流媒体的高度关注和竞相宣传报道。目前,全市1242个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制度已实现全覆盖。“法制副主任”认真履职,通过指导村民修订村规民约、服务换届选举等方式,发挥了农村(社区)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诉求的“引导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和谐幸福村(居)的“倡导员”“六员”作用,受到了社会的认可,推动了基层和谐。目前,我市正在探索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也已成为当下惠州城市发展最强音,“法制副主任”制度强调“法治”力量,是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力载体,更是推动惠州尽快进入第二梯队的有力抓手。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使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凸显成效。   

三是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倾力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了平安促进了社会和谐。大力推进企业、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提高调解率,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完善诉(讼)调(解)对接、公(安)调(解)对接等工作机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更好的服务了民生。落实好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为民措施,紧紧围绕困难群众日益突出的法律援助需求,将工伤、交通、医疗、人身伤害事故、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等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结合实际,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保障了社会公平,也维护了社会和谐。

五是做强做优法律服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尽快进入“珠三角发展第二梯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注重效率,简化办事流程,压缩了律师执业审核业务的审核时间。注重引导,发展律师事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使其更好的服务于经济、政治、社会的发展。注重实效,拓展公证业务。积极服务经济建设,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公证服务,围绕企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开展公证企业手牵手活动,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此外,对前来办理公证业务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对有困难需要上门服务的当事人,及时安排人员上门办理,进一步践行了便民利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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