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司法局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龙门县司法局多举措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14 17:37: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水平,龙门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颇有成效。一是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的领导分别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培训班上阐述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以及如何规范档案管理等内容,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都作了详细的解读。最后,还就培训内容进行了考试,检验培训效果。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了责任意识,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水平。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认为,这样的培训班效果好,希望经常举办。并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将端正态度,强化责任意识,灵活运用掌握的知识,创造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发动司法所组织本镇社区矫正人员举行社区矫正爱心教育专题会议。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办法;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市场清洁卫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到居委社区慰问五保老人、特困人员。

责任编辑:惠州市司法局
主办单位 惠州市司法局 电话:0752-2167000 技术支持:惠州市信息中心 粤公网安备号 44130202000879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 邮编:516001 网站标识码4413000068 粤ICP备19155531号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