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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 做实做好法律拥军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30 15:03:42

多年来,博罗县司法局十分重视“双拥”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发挥法律服务拥军优势,做实做好“法律拥军”工作,为驻地部队提供了广泛、深入、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不断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助力博罗县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四连冠”。

一、强化全面性,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博罗县司法局积极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的全面性。一是积极整合资源优势,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完善服务机制,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二是联合县武装部、县委政法委设立了涉军法律咨询工作服务站;三是2018年组织县公职律师事务所担任75240部队和75220部队法律顾问,为部队停偿工作提供了广泛、优质法律服务;四是2019年联合部队在驻博75220部队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通过购买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形式为75220部队提供专业、常态、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咨询等法律服务;五是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全县近3万名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加强服务组织建设,努力为部队官兵和转业、复员军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县司法局为部队官兵和转业、复员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100多人次。

二、强化实效性,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县司法局结合部队的实际,除组织公职律师所律师担任了驻博75240部队和75220部队的法律顾问和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外,县司法局积极组织法律服务队,按照部队的要求,通过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官兵法律咨询、协助部队处理涉法事务等形式,开展了“面对面”的,广泛、深入的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不断满足了部队和官兵法律服务需求。

三、强化针对性,为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重大战略决策和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维稳意识,主动作为,成立工作专班,专门指定县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吴红华律师负责该项工作。工作中,吴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代理人和顾问的身份,切实为驻博部队开展停偿工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协助驻博75240部队,处理部队金龙大道东则部分土地使用租赁协议的解除工作。吴红华律师采用了协商、诉讼、行政、经济等综合措施处理此案,经过不懈努力承租方终于同意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管理协议。2018年1月17日,75240部队与承租方签订了《〈75214部队金龙大道东则部分土地使用管理协议〉解除协议书》,目前部队已依法收回了该土地,圆满解决了部队停偿事项。二是协助驻博75220部队就部队属下企业罗浮山白鹤制药厂承包经营合同的解除并收回经营管理权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公职律师所吴红华律师接受任务后,与75220部队认真研究处理本案,提供了广泛、大量的法律服务。

四、强化保障性,开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优先受理并全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接受咨询时,还主动宣讲与部队官兵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掌握部队官兵在工作、生活上的法律需求,以便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官兵遇到的涉法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服役地在该县的部队官兵、在该县居住的军属,以及在省外服役的本地户籍官兵,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均纳入法律援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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