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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报名等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1 09:30:54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7号)规定,现就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广东省主观题考试报名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9月7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7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主观题报名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7日0时至9月11日24时。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2018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19年主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及《司法部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司发通〔2018〕43号)等有关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阶段收费标准为:无纸化(计算机化)考试95元/人/卷,纸笔试考试75元/人/卷。

(三)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8:30-12:30,共24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应试人员,可选择纸笔考试方式。参加纸笔考试的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

(四)考区设置

2019年广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拟设置14个考区,具体如下:

序号

设考区的地(市)

考区涵盖的报名地(市)

1

广州

广州、清远

2

韶关

韶关

3

深圳

深圳

4

珠海

珠海

5

汕头

汕头、揭阳、潮州

6

佛山

佛山

7

江门

江门

8

湛江

湛江

9

茂名

茂名、阳江

10

肇庆

肇庆、云浮

11

惠州

惠州、汕尾

12

梅州

梅州、河源

13

东莞

东莞

14

中山

中山

 

主观题纸笔考试拟设置2个考区,具体如下:

序号

设考区的地(市)

考区涵盖的报名地(市)

1

广州

广州、珠海、佛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阳江、韶关、清远、中山、云浮

2

深圳

深圳、汕头、惠州、梅州、汕尾、河源、东莞、潮州、揭阳

 

对考区设置,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可适当调整。请报名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参加考试可能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选择考试方式和报名地。完成报名交费后,不得再更换报名地及考试方式。

四、其他事宜

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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