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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始终
发布时间:2020-01-13 23:09:26

  初心是什么?初心就是无论经历多久时光、多少磨难,始终记得最初的心愿,记得为什么出发。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初心、使命,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为护航民营企业,市中院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并创新探索“僵尸企业”司法出清路径,报请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探索出“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分散实施”大执行模式……

  市中院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质量有特色走前列,有力地推动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站上新起点、明确新思路、实践新措施、取得新成效。

  维护稳定

  统一裁判标准 邀请旁听案件庭审

  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颁布了《惠州市涉黑恶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试行)》,统一裁判标准。此外,市中院依法从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并邀请公职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推动加强警示教育作用。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案件裁判标准

  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斯担任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多次组织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据了解,市中院专门成立调研组,针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审判机关案件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关于开展“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审判工作,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快审快判、依法办理”专项调研的报告》《建立全市涉黑恶常见罪名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制度,推动刑事案件统一裁判标准的调研报告》,制定颁布了《惠州市涉黑恶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试行)》,下发全市法院实施,统一裁判标准。

  同时,市中院建立例会制度,通过召开院党组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等形式推动工作开展、部署和落实;建立专项工作简报制度,积极掌握分析全市法院工作动态、工作措施和重点案件审理经验;建立案件数据台账制度,每周定期收集整理全市涉黑恶案件数据,逐案登记、跟踪,定期清查案件审理进度,完善了两年来的案件数据台账;建立线索“四个集中”管理机制,市中院扫黑办集中收集线索,由专人集中初查,根据线索类型分派各有关部门办理,集中督促承办人的办结进度,并向市扫黑办集中反馈办理情况。全市法院均已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关于扫黑除恶线索的举报。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机制、扫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等,确保涉黑涉恶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对于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以及‘保护伞’,根据所犯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要坚决判处重刑,该判处死刑的依法判处死刑,严格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据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中院在准确查明事实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

  去年以来,市中院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精准从严打击了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2019年全市法院共办结案件34件278人。

  公开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加强警示教育

  “正是因为没有坚守底线,被告人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牢记初心,忠诚履职,敬畏法律。”这是来自惠州边检站的民警周晓希在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后的感触。

  去年12月5日,市司法局、普法办,市中院,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宪法宣传周”庭审普法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来自全市30余家单位、企业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300余人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市中院院长陈斯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宇出庭支持公诉。该案通过网络进行庭审直播,共有6800多人观看。陈斯介绍说,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普法活动,是人民法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庭审普法活动75场次,吸引了逾万人参与旁听。全市法院将继续坚持普法工作与司法办案相结合,通过邀请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推动加强警示教育作用。

  司法服务

  护航民营经济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

  去年3月,市中院结合惠州审判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此外,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民生性、战略引领性产业和领域集聚,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市中院协同市国资委创新探索“僵尸企业”司法出清路径,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全方位的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司法与行政协调联动机制。

  用司法服务护航民营企业

  《意见》提出,要坚持“三个慎用”原则,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谦抑性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刑事犯罪与行政、民事违法行为的界限,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力度。

  《意见》还提出,要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等侵害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审理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民转刑”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索贿、受贿以及在市场管理中的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将依法严惩,加大对民营企业正当利益的保护力度。

  《意见》出台后,惠州日报记者专访了市中院院长陈斯。“《意见》出台前,我们通过组织座谈会、专题调研等形式了解来自民营企业的司法服务诉求。我们发现,‘平等保护’是民营企业的核心诉求,这也是惠州两级法院要牢固树立的司法理念。”陈斯告诉记者,在准确把握刑事法律政策界限方面,市中院提出的“三个慎用”原则,进一步保障了民营企业发展,加大了对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力度。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出清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是指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而我市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存在数量多、遗留问题复杂、处置难等问题,如何依法依规推动其高效出清,考验政府的执政智慧。

  据了解,为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民生性、战略引领性产业和领域集聚,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市中院协同市国资委创新探索“僵尸企业”司法出清路径,经报请市政府出台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司法与行政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惠州市人民政府在全省率先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在全省首创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建立起联席会议机制、风险预警机制、财力保障机制、政策支持机制和打击逃废债机制等5项全方位的联动机制,为司法处置模式的有效实施建立了长效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如何在司法出清“僵尸企业”中发挥作用?市中院破产审判庭庭长陈向科告诉记者,在党委领导下,由政府牵头,成立常态化的“僵尸企业”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由法院、经信、发改、公安、人力社保、不动产登记、环保、税务、工商、金融、银监、人行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僵尸企业”处置中涉及的产权瑕疵、债务清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以及刑民交叉、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

  据了解,去年,市中院共受理84家省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首批已司法出清65家,为深入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此外,去年共办理国有“僵尸企业”司法出清170户,积极为“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建言献策,为惠州顺利完成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国内一流城市作出了应有贡献。

  创新举措

  改革执行工作 全面推行“大执行”模式

  去年以来,我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大执行”模式,以“统一立案”为切入点,实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一盘棋模式,统筹推进包括案件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化、信息技术更新办案流程规范化等创新举措,精准攻坚,成效显着。

  高效发挥执行指挥“三统一”职能作用

  记者了解到,惠州市面积较大,案件增长较快,案件分布不均衡,惠城区法院辅助人员流动性强,导致执行案件案多人少、执行干警疲于奔波但执行效率低下等问题凸显。为解决此问题,我市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推出“大执行”模式,以“统一立案”为切入点,实行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一盘棋模式。有效提高执行效率的同时,对案件及人员进行全面、及时监督管理,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一盘棋模式,为深入推进执行改革注入活力。

  据市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周兢介绍,“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分散实施”操作步骤包括:第一步,立案前,对案件形式审查,并移转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审查,对系列案、关联案、转破产等案件进行筛选和信息采集,同时对财产处置方式等执行选项提前征求意见。第二步,集约流程中进行二次筛选,筛选行为执行、已作查封抵押等6大类案件,并进行首次约谈;查询关联案件的执行情况;全市范围内批量进行不动产查询并快速控制被执行人财产;集约处理包括立案、查封、冻结等文书材料。第三步,案件快速精准移送快执、速拍、普执、特执四个实施组,根据案件情况分散实施。第四步,集约办理事务性工作。统一制作立案通知书、执行通知书、查封、冻结裁定及送达回证等材料,集中送达、集中点击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关键性节点的管理。

  据介绍,“统一立案、集约管理、分散实施”大执行模式的运行,有效缓解了执行管理难题。首先,实现案件科学合理分流,减少重复劳动,提升工作效率。另外,信息化的介入有效破解集约管理的技术壁垒。此外,通过规范案件节点监控、司法网拍及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有效提升执行效率。

  缩短办案周期,结案率大幅上升

  据了解,去年1~9月,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3948件,执结率77.84%,同比分别上升62.02%、21.59%,执行到位金额101.22亿元,呈现结案增长态势大于收案增长态势,结案率大幅上升、存案数大幅下降的良好态势。

  此外,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执行权力运行架构,市中院将团队精简为统一执行指挥中心、普执团队和督办团队三个团队,充分挖掘统一指挥中心“最强大脑”潜能。其中,普执团队由“1+1+1”的传统模式向“3+3+2+3”的创新组合演变,即3名法官+3名助理+2名法警+3名书记员,克服以往单兵作战的缺陷,增强执行工作整体作战聚合力。

  对疑难复杂案件“特执特办”,设立“特执”专案组,重点攻破骨头案件,有效推动涉群访维稳的“e速贷”追赃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执行进度。此外,推进执行警务保障改革。按照“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原则,不断调集法警进驻执行局,将法警编入办案团队,与办案人员日常办案高度整合。

  人才培训

  培养年轻干部 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市中院将大力发现、培养和选拔优秀青年干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人民司法事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和新的活力。

  印发“青苗工程”实施方案,组建青年干警讲师库

  市中院印发“青苗工程”实施方案,以“精神上有追求,能力上有提升,业绩上有突破”为青年干警的培养目标。据介绍,市中院定期开展青年干警心理辅导。对接联系专业院校或机构的心理医师,每季度为青年干警至少进行心理辅导一次。辅导采用健康讲座和一对一心理咨询两种方式相结合,既引导群体又关注个体,帮助青年干警释放压力、排解情绪,以更加积极的心态干事创业,为其健康成才保驾护航。

  另外,市中院还组建青年干警讲师库。选拔、储备一批理论素养优、业务能力强、表达能力好、工作热情高的青年干警,组建青年干警讲师库。适时安排讲师库干警为本院或院外各类群体讲学,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专业优势,为乐于提升自我、分享知识的干警提供平台。

  设立青年干警夜校,组织两级法院业务培训

  同时,市中院设立青年干警夜校,青年干警根据学历学位提升、法考培训等实际需求,自主组织建立夜校,院里可配合提供图书馆、书籍、知网账号等场地和学习资源,同时可申请指派资深法官或经验丰富的干警授课,让志同道合的青年干警在夜校共同学习,分享交流经验,相互督促提高。

  据悉,市中院各部门尤其是立案、执行、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两级法院对口部门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座谈会、研讨沙龙等,探索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措施,交流类型新、社会影响大、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系列案件的处理方法等,为两级法院青年干警提供面对面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让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通过加强培训和实践锻炼,让干警的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得到较大提升;通过承担重要工作和专项任务,让干警的工作业绩取得较大突破;通过加大对优秀青年干警的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激发青年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让优秀的青年干警脱颖而出,力争为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警队伍提供保障。(惠州日报记者张荟婷 特约通讯员周泽锋 通讯员卢思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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