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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24 10:02: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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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府办函〔202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各县(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18年末我市实际耕地保有量为224.3480万亩(其中净耕地208.6395万亩,带K地类15.7085万亩),基本农田面积161.35万亩,均高于省人民政府和我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8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耕地保有量183.33万亩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5.99万亩的目标任务。2018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指标2823亩,我市实际上报983.3085亩,未突破计划指标,全市连续19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动态平衡,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大规模开展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

  2018年度我市各县(区)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着,获省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考核二等奖。但在市对县(区)考核过程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一是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二是违法违规用地依然存在,其中大多为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农村村民建房;三是耕地撂荒现象突出,我市部分偏远乡镇因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耕地无人耕种,弃耕撂荒现象比较突出;四是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保护压力大,与城镇建设存在较大矛盾;五是农田设施重建设、轻管护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二、考核结果

  (一)耕地保护考核。根据对各县(区)落实耕地保有量,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等情况的考评,惠东县获得耕地保护综合优秀奖。

  (二)节约集约用地考评。根据对各县(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情况、单位生产总值(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批后征地率、土地供应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等指标情况的考评,大亚湾开发区获得节约集约用地优秀奖。

  (三)“三旧”改造考评。根据对各县(区)完成“三旧”改造项目面积,完成面积占本市纳入“三旧”改造项目地块数据库总面积比例、投入资金、投入资金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比例,新增实施改造面积,新增实施改造面积占改造任务比例、节地面积和节地率等指标情况的考评,仲恺高新区获得“三旧”改造考核优秀奖。

  (四)土地执法监查考评。根据各地开展治理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情况,结合年度违法用地实际新增面积,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违法用地反弹程度,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土地动态巡查以及典型案件被国家和省立案查处、挂牌督办等情况进行考评。龙门县获得土地执法监查优秀奖。

  希望各县(区)再接再厉,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再上新水平。对于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三旧”改造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