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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审计局2019年上半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19-07-31 15:05:49 来源:惠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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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上半年,惠州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采取按季度、分专题审计的方式,重点审计了惠州市有关部门单位“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总体情况

  (一)优化企业用能营商环境推进情况。

  市供水公司制定《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及办事指南(第一批)》等措施,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7项服务列入“最多跑一次”简化办事程序,深入推行水费银行代扣、微信支付、支付宝等便利缴费方式,优化供水服务。

  (二)自然资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

  市自然资源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作,一是制定《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用地报批权限委托下放的承接工作方案》《关于运用广东省国土资源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的工作方案》等措施,落实好承接省委托下放审批事项工作;二是编制有关“三旧”改造建设用地审批等业务操作手册及审批办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审批行为;三是大力推动强市放权改革,通过下放或委托县(区)方式将3项市级行政职权交由县(区)级自然资源部门行使,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户政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情况。

  市公安局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不断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完善窗口服务。一是积极推行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等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服务;深入推广省内户籍迁移“一站”政务服务,群众只需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而不需两地奔波。二是积极落实 “零跑动”、“只跑一次”工作部署,截至2019年5月10日,出入境业务共计9类60项,已实现“只跑一次”的有24项,占比40%,办理普通护照等业务实现了同窗口一次办理;户籍业务共计25类99项,已实现“零跑动”的有23项,占比23.2%,实现“只跑一次”的有38项,占比38.4%。三是积极推行延时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自2018年5月1日起提供星期六半天服务。四是全面开通身份证全国异地办理,在全市7个县(区)布设了9个点位共10台身份证自助受理一体机,为我市异地流动人口办理身份证提供便利。

  (四)降费减负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市发改局于2018年8月和2019年2月先后印发了《惠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惠州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5张清单,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推动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二是落实国家和省降费政策,取消、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市自然资源部门已取消征地管理费、土地估价师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市交通运输部门已免征涉企IC卡道路运输电子证件工本费和涉企占用利用公路路产补(赔)偿费;市公安部门已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降低了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收费标准,普通护照由200元/本降低至160元/本,往来港澳通行证由100元/证降低至80元/证。

  (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落实情况。

  惠州市于2018年印发了《“实体经济十条”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惠州市2018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关于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优先保障工业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明确要求全市用地指标用于工业项目的比例不低于60%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工业项目落地。据市自然资源局提供资料显示,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惠州市工业企业享受优先发展产业地价优惠政策22宗,涉及用地面积162.89万平方米,为企业节约初始用地成本22442.61万元;享受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2宗,涉及用地面积2.77万平方米,为企业节约初始用地成本859.31万元。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事项服务流程不够优化简化,便民程度不高。

  一是部分服务事项超时办结,审批效率不高。抽查惠东县自然资源局5宗建设用地预审项目,办理时间最长115个工作日、最短26个工作日、平均52.8个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未实现证明材料信息共享。市自然资源局、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和大亚湾开发区国土分局在受理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审批多个环节中,要求企业向不同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分别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等同一资料,未实现内部信息共享。三是部分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单一。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只能在窗口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不支持网上办理或快递物流申请。市自然资源局虽然支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网上办理,但仅限于提交申请,申请人仍需到服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且不支持跨县(区)通办。四是违规设置业务办理前置条件。市供水公司、博罗县供水发展总公司等5家供水企业违规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作为办理用水报装的前置程序。五是市县公安部门未按规定免费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采集服务。

  (二)个别单位直接指定下属单位提供服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一是大亚湾开发区国土分局在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直接指定下属单位大亚湾开发区国土资源测绘所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2018年该测绘所共完成权籍调查业务97285宗,涉及收费金额1383.17万元。二是2018至2019年3月,市供水公司办理建筑给水工程验收时,直接指定下属企业市东江给排水劳务服务公司提供清洗水池服务,涉及收费金额192.53万元。

  (三)部分单位落实降费政策不到位。

  一是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原市国土资源局在办理建设用地改变使用条件等审批事项时,违规向申请人收取土地评估费用,涉及金额144.83万元。二是2018至2019年3月,惠东县大岭街道向企业多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涉及金额9.03万元。三是市燃气公司对个别有特殊用气需求的企业加收保供气费,每年增加企业用气成本约2.4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均把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就上述问题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出具了相关审计文书,提出了整改和纠正的意见及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已经采取或者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整改措施。截至2019年6月底,2019年上半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未到整改期限正在积极整改中。下来,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大力度督促整改,推动国家和省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