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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201900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31 16:11:15 来源:市商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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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

葛振纲委员提出的第20190027号《关于加大对实体经济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利用财政资金,帮助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为帮助企业开拓欧盟、东盟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点市场,增强企业抵御贸易风险能力,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境外重点展览会,并对参展企业给予扶持。2019年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开拓国际市场境外展览会扶持项目,对我市企业参加境外重点国际展览会给予展位费支持,共有31家企业(38个项目)符合条件,获得扶持资金112万元。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共7个项目,申报广东省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拨付金额36万元。

二、利用财政资金,帮助企业防范出口信用风险

为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扶持,我局连续出台惠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扶持项目,2019年资助总额增加至1100万元,同比增长144%;合计为我市948家参保企业给予了财政资助,同比增长54.9%。同时,与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专项扶持政策配套,对惠州市中小微项目的专项扶持比例为20%,合计为全市832家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专项资助。

三、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扩大进口

一是鼓励扩大高水平进口,重点支持新型平板显示、新能源等先进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的进口贴息项目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扩大高水平进口;二是协助我市符合条件的46家企业申报2019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企业申报金额是1.17亿美元,计划拨付进口贴息金额1089万元;组织26家企业申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企业申报金额3.83亿美元;

四、利用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加强对外合作投资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提高跨国经营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关于印发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861号)要求,组织走出去企业申报专项资金,目前已将经初审企业申报资料转报了省商务厅。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走出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18164号),对我市符合条件的2家企业申报的3个项目,拨付扶持资金361.37万元。

五、利用财政资金,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2017年)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16541号),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互联网+”加工贸易企业服务平台项目获得1000万元资金扶持。通过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互联网+’加工贸易企业服务平台,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互联网,提高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六、利用财政资金,培育新业态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刘敏永 2233030
                         

 

惠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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