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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信息〔2018〕第42期

发布时间:2018-09-20 16:39:34 来源:市府办新闻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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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 府 信 息


  〔2018〕第42期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我市积极推动专利产出增量提质

  我市多维发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

  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我市积极推动专利产出增量提质 近年来,我市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推动专利产出增量提质,为支持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1-7月,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为2981件,占申请总量的25.9%;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2307件,占申请总量的77.4%;有效发明专利5904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38件。去年我市获得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6项、广东专利优秀奖1项,获奖总数为历年之最。今年新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优势企业4家,目前全市获认定国家级优势和示范企业达16家,省级42家。同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贯标工作,探索推行“互联网+集体贯标”新模式,引导企业自觉将知识产权管理要求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全过程,促进企业更好地对知识产权进行全面防御保护,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90家企业启动了贯标,其中66家企业通过了认证审核。(市科技局供稿)


  我市多维发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 我市以“提升效能、完善机制、加强惠民”为目标,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数字化建设,取得显着成效。一是公共文化场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惠城区“一场三馆”、惠东县博物馆新馆、博罗县文化中心二期、龙门县“四馆”等项目取得实质进展,仲恺高新区“星恺大剧院”升级亮相。全市共有 1114个村(社区)已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完成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任务总进度的87%,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共文化现代化发展举措落地生根。扎实推进全市数字农家(社区)书屋建设,逐步推动数字阅读资源实现共享,市数字图书馆数据库访问量持续增长。建设完善惠州文化消费综合服务平台“文惠网”,目前该平台入驻文化特约商户达200多家,浏览总数约50万人次,注册累计人数超过1.5万人。三是公共文化服务试点与场馆评级工作成果显着。扎实推进惠阳区图书馆、龙门县文化馆开展第二批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省级试点工作,两馆均于今年4月顺利通过验收,其中惠阳区被转为省级示范地区进行推广。惠州慈云图书馆及惠阳、惠东、博罗、龙门4个县区公共图书馆均获评国家一级馆。四是各类惠民文艺活动亮点纷呈。市县镇三级联动举办8大类300多项元旦春节元宵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充实了市民的节日文化生活。“惠风和畅--全国名家画惠州山水”等跨区域文艺活动顺利举行,展现了惠州风土人文的独特魅力。送戏(电影)下乡、公益文化培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持续在基层火热开展,今年1-5月,农村公益电影放映4330场,惠及群众约120万人次。上半年,全市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达120余场。(市文广新局供稿)


  市工商局立足职能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结合工商部门职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有关精神,坚持“强部署、强监管、强宣传”,大力推进全市房地产行业领域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监管和商品房销售合同规范工作,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今年1月-8月,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16宗,罚没120.89万元;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条款”235条,现场口头规范纠正165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宗,罚没2.2万元。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领域违法广告、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对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在规范房地产广告和销售合同行为方面的工作指导。二是强化监管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以及在售的房地产项目摸底排查,重点检查在售楼盘利用户外、电视、网络、印刷品等形式发布的房地产广告,查阅合同、协议、认购书等商品房买卖合同资料,及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广告和合同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与市房产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为入住者办理升学承诺,宣传地王、楼王等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口头协议现象及使用含有“霸王条款”合同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265人次,检查房地产企业(含楼盘)1120个次。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通过召开会议、行政约谈向房地产企业及中介宣传《广告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加强与市广告协会交流指导,充分利用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指导广告企业加强广告自我审查,合法规范开展房地产广告业务,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推动全市新房、二手房均使用示范文本,实现了房地产销售合同规范使用全覆盖。(市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