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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信息〔2018〕第12期

发布时间:2018-04-12 17:08:10 来源:市府办新闻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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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以“四个建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我市坚持“五个不减”确保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我市消费维权成效明显 去年,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力度,逐步形成“大宣传、大服务、大维权、大监管”工作格局,有效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一是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建设网络化、智能化的综合型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2017年全市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3个增加到35个,设立“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单位”245家,新建“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143个,自主和解消费纠纷2184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5万元。二是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完善“12315”工作规范和强化“12345”平台行政指导,推进“12315”互联网投诉举报中心与“12345”投诉举报平台数据有效对接。2017年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约6934件,办结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5.15万元,受理经济违法举报线索704件,依法查办经济违法案件597宗,罚没37.25万元。三是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借助《今日惠州网》“法治在线”栏目、惠州日报、惠州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开展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的“3·15”宣传活动,倡导诚信经营。同时,针对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45万条(次)。四是加大重点领域监管。突出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相关服务领域,实施商品质量抽检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达到“抽查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环境”的目的。

(市工商局供稿)


  我市以“四个建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为全面推动标准化战略实施,解决产品标准水平低、企业标准意识差、品牌技术含量少等问题,我市以“四个建立”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用标准保护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用标准化手段优化产业结构。一是逐步建立社会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出台《惠州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进标准化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 2017年有92家企业的352项产品和服务标准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共涵盖490种产品。二是逐步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鼓励引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2017年企业制定核心技术指标高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执行标准435项,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2项。发展培育了惠州市旅游标准联盟、音视频产品产业团体标准联盟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标准联盟,制定先进性的团体标准7项。三是逐步建立科研院所、技术团体参与的标准化工作共建机制。充分发挥我市标准与编码所(简称“市标码所”)、国家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的优势与作用,提高标准化的信息化程度,优化市技术标准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标准目录40多万条,标准文本1.53万份,及时发布标准化信息、WTO/TBT 技术性贸易壁垒研究和预警等信息,累计服务超过32万人次。四是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突出标准化示范区(点)建设的示范作用,开展全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符合性评价工作,对“双随机”选取的27家企业产品标准目录进行监督检查。

(市质监局供稿)


  我市坚持“五个不减”确保生产环节食品安全 去年,我市以食品生产风险分级为基础,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深入开展桶装饮用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整治,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确保食品生产环节的安全。一是查处违法力度不减。通过扩宽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充分运用责任约谈和移交稽查立案手段,提升日常监管成效。全年共约谈食品生产企业104家,对10家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的企业和82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立案查处。二是专项整治强度不减。针对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实施精准整治。比如,在为期7个月的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中,共检查生产企业134家次,立案查处16家,依法注销8家,公众饮用桶装水的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三是许可审查要求不减。强化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自我排查、自我纠错,修订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办事指南,建立许可审查操作规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从源头规范食品生产秩序。2017年,共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业务281宗,现场审查210家次,现场审查不予通过的17家次,占审查总量的8.8%。四是诚信建设热度不减。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承诺制,及时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信息,将违法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录入“惠州市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与全市各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五是监管能力提升不减。举办桶装饮用水微生物污染防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婴幼儿辅助食品审查细则等食品生产相关培训,培训对象覆盖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县(区)局监管人员、基层所监管人员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等1000余人次。编印《食品生产工作文件汇编》《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手册》《食品生产安全手册》等资料,选派监管骨干到其他地市学习交流食品生产监管经验,通过学用相长,不断提升基层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

(市食药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