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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功武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通告
《功武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解读


功武村古建筑群位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华镇功武村。20027月,功武村古建筑群(含五宅第、古码头、正街、廖氏宗祠)被列为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0125月,龙门县龙华镇功武村成功申报第三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

功武村选址背依后龙山,面朝增江水,一条正街犹如主轴线贯穿古村,由“山”、“水”、“古街”组成功武村的主体格局。正街的东端是古村最早的祠堂——廖氏宗祠,廖氏宗祠面朝正街,背靠后龙山,正街从此而发,贯通到增江河边。增江河边是古码头,昔日商贾往来、客船穿梭,带来了正街的商贸繁华。正街用青砖(“熟砖”)铺成,如人之脊梁、龙之身躯,两侧商埠临街而建。自建村至今,村里人一直严格遵循搭建房屋不能侵占中轴线的原则,故多年来功武村往两翼扩展地盘,两侧的房屋密集程度和延伸距离相当,呈平衡之势。五宅第位于正街中部南侧,是功武村中现存规模最大的一组建筑群。《功武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中提出本规划的保护对象包含: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包括五宅第、廖氏宗祠、古码头遗迹;保护正街原始铺地,保护沿街传统建筑主立面和原有的街巷空间;保护功武村主体格局和风貌环境;保护古码头石碑、古井等附属文物。

本规划通过对文物及周边环境等进行调研分析,归纳其价值评估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1)历史价值:

功武村的始迁祖为廖剩甫,五世祖剩甫公廖坚于朱元璋建立明朝的洪武元年(1368年)任增城县令,率次子从龙门县城北面的菱角塘迁徙功武村。功武村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所建,至今已有六百多年,廖姓族人自始祖迁至此地传世至今已有30多代。廖氏族谱由族人详细记载,并不断更新,不仅反映了廖氏家族的历史演变,也解释了文物建筑这一历史载体的成因和发展。

古码头仍保留了大量石阶铺地,并分为客运码头和货运码头,古时河运的便利带来了村子的繁荣发展。沿街仍保留多家商铺建筑,另有村公所、卫生所、书室等公共建筑,代表了清代曾经兴旺的山区乡村商业模式和繁华的乡村生活。

正街、古码头、五宅第等历史遗存共同组成了功武村的历史格局,村落的建设见证了龙门廖氏族人繁衍的发展变化,见证了清代至民国功武村的兴衰发展历程。

2)艺术价值:

五宅第是八世祖公之一的廖兰窗第五子廖云谷及其后人居住之地,整体格局保存完好,两侧的民居联排布置,呈“梳式”布局,四周围以高墙,加上碉楼的守望和防御,可以说五宅第将围屋和广府民居的特点完美地结合起来。建筑细部都有鲜明的时代和地方特征,五宅第和廖氏宗祠的梁架、木雕、灰塑等建筑构件及正街店铺的曲尺柜台,都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古码头及增江沿岸风景优美,历史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具有重要的景观艺术价值。

3)科学价值:

功武村地处龙门市,珠三角东部,是广府文化与客家文化交融的地区,是研究清代至民国时期,龙门地区社会经济文化传承与演变的重要实例。

五宅第是具有广府特色的客家村围,非常注重防御性设计。五宅第四周筑起围墙,四个转角有望楼可眺望外围情况,围墙高大、坚固,可保护内部居民。碉楼建有四层,体量高大,防御性极强,墙体厚实,开窗很小,多年来保护了族人的安全。

五宅第及廖氏宗祠等单体建筑在建筑构造、材料、构造和工艺上有独特的地域特征,是研究当地建筑技艺的典型案例。

4)社会价值:

文物建筑承载着廖氏族人的记忆和情感。如:五宅第碉楼在自然灾害和匪徒入侵、战争等困难时期,保护了廖氏村民,在和平时代,碉楼成为村中的“红楼”,村中初嫁姑娘要在楼上同结伴姐妹住一个月方可出嫁。龙门廖姓是广东廖氏之始,广东廖氏家族多有“根系龙门,叶茂广东”之说,是纪念廖氏祖先的重要场所,是团结廖氏后人的重要纽带。

功武村现已经开发为当地着名旅游景区,是龙门县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对于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知名度提升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5)文化价值:

功武村集合了广府文化与客家文化,农耕文化与商业文化的交融。

整个功武村是廖氏族人因亲缘、宗族组成的社会,代代相传,形成了很多独特的风俗习惯,如姑娘待嫁呆“红楼”,古码头“过龙关”等。

根据文物建筑及环境、交通、土地利用、管理利用等等的现状专项评估结论,对功武村古建筑群及其环境提出保护与管理的可操作性要求,保护区划调整划定及明确不同层次的区划控制手段和不同对象的保护措施,开展环境、展示和管理等规划编制。本规划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国家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与当地旅游发展相衔接,充分展示文物的价值并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积极推动龙门县及龙华镇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要求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功武村古建筑群的保护分级为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两级。

保护范围包含所有文物本体及四周道路和第一排建筑。具体边界为:五宅第:东至附墙外约8米,西、南至围墙外道路外侧,北与正街保护范围相连。正街:包含正街和两侧第一排建筑物,总长约500米。廖氏宗祠:左右向外约6米,东北至后壁延伸21米,宗祠前至照壁南5米。古码头:平台码头(客运码头)向上游、下游各延伸80米,西至码头向河中延伸50米,东与正街保护范围相连。

建设控制地带包含保护范围外围第一排建筑和廖氏宗祠后西南向山坡、古码头周边水域和竹林。具体边界为:五宅第:左右两侧主要包含五宅第外围第一排建筑物。南至保护范围向南约36米。正街:包含正街两侧第二排建筑,西侧与古码头的建设控制地带相接。廖氏宗祠: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往外延伸20米,西侧至第一排建筑边界。古码头:从保护范围外缘线延伸30米。

保护范围内的管理规定包括:

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其它建设工程,不得进行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其它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家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重建、扩建活动,应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和设施。文物建筑的修缮及使用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不得影响文物安全,不得污染文物及其环境,不得破坏传统风貌。因保护工作需要而必须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或村民宅基地建设,必须报请广东省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保护正街原地面铺装,维护正街原有街巷宽度与建筑高度比例,保护沿街传统民居与商铺立面的历史元素。朝向正街的建筑正立面在建筑形式、高度、体量、色彩、街巷宽度与建筑高度比例应严格审批,须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建筑檐口高度不得高于8米,以坡屋顶为主,建筑材料不宜过于现代。

保护范围内实施有效的安防与保护措施,电线电缆或埋地或迁移;安装监控设备和防火设备,配置专人监管。

保护范围内对文物本体或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建筑物或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济条件,进行立面整治以及分期改造。

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管理规定包括:

    1)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只允许建设与保护利用相关的、必要的配套设施及建筑物。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要减少对传统风貌格局的影响,且不得污染文物及其环境,新建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都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

    2)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方案须经广东省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报龙门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逐步整治、改造建设控制地带内影响文物安全和历史环境风貌的建筑物。

    4)建设控制地带内各类标识物、路牌、说明牌等应统一设计,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5)本规划将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三个区,并提出相应的控制规划指标。

规划范围内建设控制规划指标

地块内容
面积(m2)
范围
建筑限高
相关要求
保护范围48748
檐口高度不高于8米除村民宅基地,不得新建与文物保护利用无关的建筑及构筑物;建筑层数不得超过两层,以坡屋顶为主,建筑材料不宜过于现代。
Ⅰ类建设控制地带16773
古码头保护范围外缘线延伸30
——
不得新建建筑,不得建设与文物保护与利用无关的构筑物。
类建设控制地带
14145
五宅第外围第一排建筑物和廖氏宗祠保护范围两侧及后侧
口高度不高于8
以坡屋顶为主,建筑材料不宜过于现代,其体量、风格、色彩等与传统建筑风貌协调,建筑层数控制在两层以内。
类建设控制地带
14514
正街两侧第二排建筑;廖氏祠堂照壁西侧第一排建筑
檐口高度不高于11
以坡屋顶为主,建筑材料不宜过于现代,其体量、风格、色彩等与传统建筑风貌协调,建筑层数控制在三层以内。



1功武村村落格局现状图

2功武村古建筑群保护区划图



     3总平面规划图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3-01 16:21:07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