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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年)》
规划出炉!惠州今起4年批准预售新建住房共43.68万套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19~2022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规划明确各县区、各年度供应的规模与空间布局,提出我市将在四年内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发展体系。

根据规划,2019~2022年,我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420000套,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000套,筹集建设人才安居住房6800套,筹集建设国有机构租赁住房8000套。

总体目标

坚持“房住不炒”满足多层次需求

“惠州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编制住房发展计划,将为住宅用地三年滚动计划和五年中期规划提供建议,以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出让的规模、区域以及节奏,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与住房发展的联动。同时,为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地实施提供参考。

《规划》期限为2019~2022年,将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规划期内,我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三旧”改造)420000套(4200万平方米);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000套;筹集建设人才安居住房6800套;筹集建设国有机构租赁住房8000套,以支撑国内一流城市建设。

该负责人介绍,《规划》发布后,市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加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同时,稳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定出台《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办法》,开展《人才住房发展指引》研究等多项工作,加强部门、县区协作,重点推进“房地”联动,维持市场供需平衡。

差异化保障供地

对商品住房消化周期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规划》表明,4年内批准预售新建各类住房总共43.68万套。如何保障这些住房可以建设,关键是要做好用地的保障。

根据《规划》,新建商品住房所需住宅用地计划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应约350公顷。其他所需住宅用地通过挖潜存量住宅用地、推动城市更新等途径供应,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国有机构租赁住房所需用地优先利用存量住宅用地。具体住宅用地供给以自然资源部门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准。

《规划》在供给侧方面提出了具体限制。其中提出,对商品住房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着增加并加快供地。

为了防止炒房行为,《规划》要求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矛盾突出、新增住房用地供应紧张的县区,加快推进已出让未开工、已开工未取得预售许可的住宅用地的开发进度,维持市场的供需平衡。

此外,在稳定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方面,我市还将探索建立房价与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挂钩的平稳增长机制。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住建部门参与土地出让方案制定,根据房价情况合理设定地价,实现地价与房价联动。

市场调控

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

为了贯彻好“房住不炒”的定位,《规划》在市场调控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

《规划》提出,惠州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精神,继续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措施。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做好调控政策的储备方案,提高精准调控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市场剧烈波动。

“进一步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强对商品住房楼盘的监管。”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住建部门将重点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建设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的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提前防范与及时化解商品住房楼盘出现的资金链断裂、延期交楼、买卖合同纠纷、质量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对此,接下来,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市场监督、物价、税务、银行等部门的联动,加强市场检查和各种开发建设行为、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对商品住房可售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信情况、房地产中介企业资信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登记备案及信用情况等进行及时公示。

该负责人介绍,除了随机的市场抽查外,我市还将探索建立住房监测信息平台,全力推进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联网,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建设统一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监控平台,及时监控与掌握房地产项目动态。

保障住房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建立三层次住房消费体系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实现“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措施之一。除了商品住宅,根据《规划》,4年内我市将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补贴2000套,筹集建设人才安居住房6800套,筹集建设国有机构租赁住房8000套。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覆盖范围,降低申请门槛。

同时,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成熟一片、改造一片”的原则,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

在人才安居方面,我市将深入实施“梧桐引凤工程”,通过产权赠与、免租金、低租金等方式,对一流人才给予安居保障。

同时大力度筹措人才安居住房,并探索向通过人才入户的学历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人才等类型的新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鼓励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或商品住房市场解决住房问题。

“为了让市民在住房方面有更多选择性,我市还在大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二手住房市场,建立租赁住房-二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三层次的住房消费体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接下来我市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安排一定面积的土地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同时发展二手住房市场,引导居民通过二手住房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减少住房空置率。

宜居社区

5万平方米新建小区将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规划》中,“可宜居”是未来住房发展体系的五大要求之一。

“接下来我们将大力推进宜居社区建设,试点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高住房使用效率。”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建立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因地制宜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以及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

同时,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和节能改造工作,增加绿化、休闲、娱乐、体育等活动场地。

 

当前,推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已成为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城市的有力抓手,《规划》在此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规划》提出,新建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以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此外,在装配式建筑方面,还将在保障性住房建造中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比例。


来源: 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26 18:03:2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