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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交警支队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9-01-21 14:37:26 来源:惠州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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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视力残疾人士反映玉滩宾馆到龙丰的红绿灯没有提示音
  答复:尊敬的陈先生,您好!关于玉滩宾馆至龙丰红绿灯增设提示音意见,目前我市区共设置13套盲人过街提示音,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区南坛、麦地、下埔等盲人出入较多的路口,接下来我们会根据群众需求,逐步推广建设,该路口预计今年实施。
  问题二:1、交警服务态度差2、上路查车时导致交通不顺畅3、协警在岗玩手机
  答复:尊敬的付先生,您好!关于交警执勤执法问题,经支队执法监督科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您对此表示满意。
  问题三:红花湖附近路口建议安装减速带
  答复:尊敬的杨女士,您好!经江南大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红花湖路高榜山庄下坡路段,因坡度较陡,导致车速过快,建议加装减速带。经支队宣传设施科现场勘查,该路段属小区管理道路,非移交市政管理,建议协调该小区物业处理。  
  问题四:金山湖二号小区东门口道路安装隔离带,出入小区车辆受阻。
  答复:尊敬的陈先生,您好!关于金山湖二区东门路段护栏设置问题收悉后,江南大队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已会同小区物业前往现场勘查,解释说明有关护栏安装情况。对于金山湖二区加装护栏问题,首先出于安全考虑,且金山湖二区东门路段原规划设置有双黄实线,不允许车辆掉头。随着上述路段交通流量持续增大,通往三环南路的车辆及周边部分小区业主在该处随意掉头、横穿马路情况突出,影响正常道路通行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该路段安装交通护栏,通过物理隔离方式遏制车辆随意掉头、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违法现象,有效规范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问题五:汤泉到博罗国道标记为教练车练车路段,但该路段社会车辆多,车速快,为何还准许教练车上路,安全隐患较大。
  答复:尊敬陈先生,您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三驾驶技能学习路段的设置是经交通、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划定。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通行的影响,要求教练车于工作日的高峰期(7时30分至9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17时至18时30分)禁止通行。下一步我支队一方面将强化对教练车、驾校的管理,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要求其严格按照规定文明、安全上路行驶;另一方面我支队将视道路交通流量及考试需求等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驾驶技能学习路段进行相应调整。
  问题六:电动车管理问题
  答复:1、问:为什么要开展市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答: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发展势头迅猛,数量急剧增长,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呈多发和上升态势。逆向行驶、闯红灯、横穿道路、路口越线停车等现象屡见不鲜,电动自行车乱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从而进入因通行混乱-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交通拥堵的恶性循环中。这种严峻的局面,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同时,违反禁令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的摩托车,存在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问题,市民对此强烈不满,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反映及投诉,要求交警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通行秩序,严查严处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摩、涉电交通事故,营造市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集中整治市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问:对哪些交通违法进行整治?采取哪些整治措施?
  答: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入城"、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期间,严查严管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
  各交警大队将根据辖区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科学设置临时执勤点,加强路检路查,支队将定期组织统一行动。除日常整治和统一行动外,还将通过电子警察对摩托车不带头盔、超载、改装(加装太阳伞)、闯禁行进入三环路以内行驶等进行视频抓拍,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3、问:对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答:专项整治期间,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处五十元(含)以下罚款的,执勤民警现场进行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查扣的无牌无证等违法摩托车在规定期限内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公告后作报废处理;对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一律移交刑侦部门深挖处理;对集中整治中出现阻碍执法人员和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械带、警戒区人员,一律依法从重处理。
  4、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调整?
  答:《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是由《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修订后标准名称。2018年5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新标准"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
  5、问: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需要注册登记吗?市民应到哪里办理?
  答: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根据《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管理规定》, 2016年9月1日,我市交警部门对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正式启动,对《广东省合标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目前,已发布四期目录)内产品给予登记上牌。群众可以前往下角丰山路35号便民服务站办理合标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
  6、问:发现非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怎么办?
  答:发现非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由工商部门开展调查取证,责令其停止销售并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问题七:东江大桥这么堵,潮汐车道还是有效果,但是现在上班时间有调整,车道的红绿灯控制是不是也应该相应调整
  答复:尊敬的听众,您好!关于东江大桥排阵式放行信号灯灯控配时问题,自2018年12月3日起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后,我们也对市区信号灯的方案进行调整,将上班高峰期以及下班高峰期的方案根据交通流量决定提前实施或延迟关闭。根据您提及的问题,我们将继续观察东江大桥南桥头排阵式放行的情况,继续优化信号控制方案。
  问题八:交警在很多居集居区用铁栅栏一隔了之,居民回家或出行要绕一两千米才能调头。
  答复:尊重的王先生,您好!为了遏制车辆、非机动车随意变道、行人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以及保障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事故发生,我们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护栏。绕行成本也是我们设置护栏时必要的研究因素之一,对于绕行较远的道路我们会考虑在合适的地点设置掉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