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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民政局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8-06-22 17:27:17 来源:惠州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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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惠州市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责任保险哪些人可以受益?(该问题已在线答复听众)
  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惠州市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的出台对进一步健全政府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政府救助能力,有效转移灾害风险,保证遭受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的群众及时得到经济补偿,稳定灾区灾民生活起到重要作用。该《方案》)明确,购买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公众责任保险全市预算总经费每年470万元,其中市、县财政投入经费各占50%,将全市所有户籍人口全部纳入保险范围的同时,将灾害发生时处于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自然人纳入保险范围,这也充分体现了惠州“本地人外地人,来到惠州就是一家人”的情怀。
  2、针对流浪乞讨人员有什么救助措施?(该问题已线下致电答复)
  现行救助办法只是一项临时救助措施,所以,我们对流浪乞讨人员会进行劝导,引导至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如果愿意接受救助的,一、提供电话联系其亲友汇款或通知其亲友接领其离站;二、提供务工信息尽量帮助其找到合适的工作,对于找到工作的提供务工所需的医院体检、生活必需用品、交通费用;如想返乡回家的,我们也提供返乡车票,如因个人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自行返乡的会护送其返乡。如果不肯接受救助的人员,会发放一些生活用品和食品。
  3、彭女士是一名志愿者,想咨询今年扶贫济困日的情况,是否举办,有哪些活动?(该问题在节目直播期间现场答复)
  根据省、市两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今年我市“慈善幸福行”暨扶贫济困日活动仍然紧紧围绕“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这一主题,瞄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任务,以公众参与、自愿捐赠、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提高社会参与度为重点,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力争今年全市捐赠总额不低于去年水平。活动所募集的资金,重点用于我市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任务,及贫困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
  为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参与度,激发社会捐赠热情,我们计划于6月30日举办活动启动仪式,宣传全民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在此,我们欢迎所有爱心人士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这项公益慈善活动,共同为我市贫困人口献一份爱心,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出一份力。
  4、残疾人是弱势群体的主体,生活是极其困难!一户多残的残疾家庭更是极其困难的,希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对一户多残的家庭推出一些专门的补助补贴政策,其保证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可以有效改善!同时也希望残疾人的两项补贴可以逐年提高。
  网友萍萍你好。感谢你对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关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关规定,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符合城乡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的残疾人,政府再给予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其生活状况得到改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将根据财政收入情况给予相应提高。
  5、我想咨询一下,刚出生的小孩,在第一妇幼查出先天性心脏病,没法医治然后转院到广东省人民医院做手术,请问下,婴儿先天性心脏病有补贴政策吗?
  网友筱斯你好。惠州市户籍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18岁以下),住院治疗的,除享受政府医保政策待遇(人社部门负责)、政府救助政策待遇(民政部门负责)外,还可报名参加慈善机构开展的“大爱救心”项目。报名参加者,请到户籍所在地镇(乡)民政办领取表格填表报名。相关问题,可向市、县(区)慈善总会咨询(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2808327)。目前,“大爱救心”项目活动合作医院有两家,一是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二是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若患儿家庭为低保户、五保户并已在非定点医院治疗过,可申请“惠州市慈善总会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在患儿户籍所在县(区)慈善总会、乡镇街道办领取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6、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因家庭有人患大重病,造成生活困难,是否可以享受低保?
  网友蚊子你好。根据现行低保政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不能纳入低保。根据你家实际困难,你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临时救助,或向慈善总会申请医疗救助。
  7、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家庭可否申请低保救济?
  网友610你好。只要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都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