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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发改局对热点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5-11-11 10:36:00 来源:惠州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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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欧阳先生:孩子在民办学校上四年级,学杂费是否适用"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
  答:2009年,省发布《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民办中小学学杂费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管理。"文件中规定,"小学学杂费标准可分一至三年级和四至六年级两个学段制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学段学杂费标准交纳。
  2014年,省发改委对2009年的文件作了进一步的解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民办中小学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中的新生一般情况下是指新注册入学的学生。分段收费则是指三年级升至四年级入读的在校学生,可视同新生按四至六年级学段学费标准执行。
  "简单来说就是,小学可分成两个收费段,一至三年级为一个收费段,四到六年级为另一个收费段。无论是在校生还是新的外来插班生,只要是从三年级升到四年级,均可按新的学段标准收取学杂费。"实行分段收费后,只对三年级升四年级的学生产生影响,原来就读一年级、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的学生仍然按老生的标准收费。
  2、邓小姐:我市天然气价格为何高于周边其他城市?
  答:我市管道天然气价格确实是高于周边其他城市,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我市的进货价格比周边城市高。目前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的天然气供气价格约为3.5元至3.85元之间,价格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以上城市使用的天然气大部份均是2006年中国政府与澳大利亚签订的长达25年的照付不议天然气。由于当时原油价格较低,当时签订的天然气购进价格不足1.6元/立方米。但由于当时惠州市的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燃气使用量很小,因此,省管网公司没有把惠州列入一期天然气使用范围,所以惠州没能用上一期澳洲天然气。目前惠州使用的是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而二线天然气的进货价格要比一期澳洲气的进货价高很多,这是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较高的原因之一。 二是周边城市的用气量和用气结构与我市有较大差别。目前我市管道燃气用户16万户,年供天然气总量不足0.5亿立方,而广州市为142多万户,年供天然气总量11亿立方,深圳市为152多万户,年供天然气总量约为10亿立方,佛山市约25万户,年供天然气总量为12亿立方。供气规模越大,单位供气成本就越低。同时,周边城市工商业用户用气量占总用气量的75%以上,而我市工商业用户用气量非常少,仅占用气总量的40%,由于工商业的单位服务成本较低,一个月用气量达几万立方的工商业用户与一户居民用户的服务成本基本相同,所以我市的单位供气成本相对较高。随着工商业用户的不断增加,我市的单位供气成本也会有所下降,最后形成工商业反哺居民。
  3、陈先生:我市出租车承包费用是否取消?
  答:出租车承包费是放开,不是取消。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出租汽车承包费实行市场定价,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我局原核定的出租汽车承包费文件废止。经营合同期内,出租汽车司机与企业协议仍按原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市场需求、司机收入水平等,与司机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价格主管部门通过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价格秩序。
  4、杨女士:小区物业费用如果乱收如何举报?
  答:我市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试点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企业行为的监督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如果物业企业存在不按合同约定乱收费的行为,可拨打12345电话向房管部门进行投诉。
  5、钟先生:小区物业费收费有标准吗?如果认为价格过高如何维权?
  答:我市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试点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新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由开发商参照同类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结合开发项目品质,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老旧小区和房改房物业服务(含自有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和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目前市中心区(指惠城、仲恺两区)物业服务费标准为1.00元/平方米o月(含共用水电分摊费)左右。
  除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标准外,其他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标准,如果业主认为价格过高,可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照调价机制及《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村)委会提出调整的诉求。
  6、薛女士:药品价格有没有统一标准,如有质疑如何投诉
  答: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283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药品价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其他药品,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如果遇到乱收费情况,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
  7、朱先生:惠州哪些停车场已经免费,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2015〕42号)规定,自2015年8月15日起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地铁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咪表自动停车设施,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政府列管范围内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政府列管范围以外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对于朱先生咨询的关于惠州哪些停车场已经免费的问题,经了解,目前我市实行免费停车的停车场主要有以下情况:
  (1)政府列管范围内的停车场
  ①原路边临时占道停车位现免费提供给市民停放。
  ②未经所在地发展(价格)部门审批同意,政府列管范围内的停车场不能收取停车费(即免费)。
  (2)政府列管范围以外的停车场
  具体收费标准、免费时段和免费对象等内容,由停车场经营者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确定。
  8、周先生:反应客运班车节假日价格上涨情况,咨询是否合理,如何举报投诉?
  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的规定,道路客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道路客运经营者在不超过相关规定计算的上限票价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票价,并向交通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部分客运班车平时由于客源少的原因,下调票价,争取客源;一到节假日,客源多了,就上调票价。客运企业只要没有超过政府规定的上限价和履行备案的程序,是允许上调票价的。
  对于一些沿途上下客,没坐全程,却收全程票价或票价投诉问题。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经营,按照公布的时间发车,不得随意变更线路、班次或者停靠站点,不得在运行途中非法揽客。我局将转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理。同时责令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做好票价的备案和明码标价工作,严格按照备案的票价标准执行。
  如遇到乱收费情况,可拨打12345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9、谢先生:惠州阶梯燃价何时出?燃气听证会后会有哪些改变?
  答:按照省的要求和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居民阶梯气价是预计在2016年开始实施。
  对于听证会上有参加人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因素,对家庭人口较多的适当增加各档阶梯气量。对于这些建议我们研究后决定予以采纳,拟参照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制度,对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适当增加各档阶梯气量。对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每超过1人,各阶梯气量相应增加5立方米。目前修改后的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