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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

发布时间:2019-12-11 16:30:25 来源:惠州市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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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改革


  【概况】 2018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市编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机构改革为主线,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致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完成年度各项工作。

  存在问题:政务服务方面审批环节仍过多,审批程序仍过于复杂,离企业和群众的期盼有差距;公共服务体制还需完善。


  【放管服改革】 年内,市编办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公布新一轮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取消60项,下放(委托)33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委托)76项;清理规范第二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9项,保留并公布44项;协助省编办在全省复制推广惠州“中介超市”建设经验,推进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耗时长、收费高、垄断性强等问题,维护中介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印发《关于取消5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持续精简证照证明。


  【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 年内,市编办推进“集成办理、一次搞定”政务改革,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标准化流程再造,建设集成办理平台,推进开办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等主题集成服务88个,启动“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涉及职能部门23个,业务事项402项,致力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只跑一次腿可得到无部门界限、无标准差异的政务服务;在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韩(惠州)产业园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对130项涉企行政许可分别予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营管理等方式进行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市县机构改革】 年内,市编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要求,以推进党政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推进市县机构改革,为打造珠江东岸新的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12月26日,省委批复同意惠州市机构改革方案。12月29日,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召开,对市机构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改革后惠州市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6个,其中,党委机构14个、政府工作部门32个。


  【重点领域改革】 年内,市编办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印发《中共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惠州市监察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优化调整中韩(惠州)产业园管理体制,研究制定《中韩(惠州)产业园管理体制的调整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明确中韩(惠州)产业园暂不成立实体性管理机构,依托已成立的领导小组,统筹产业园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探索水污染防治体制、国土空间行政管理体制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市区职责关系。


  【机构编制管理】 年内,市编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贯彻实施市、县(区)两级《控编减编工作方案》,落实控编减编。至年底,全市行政编制和各类专项编制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控编基数,事业编制未突破2012年的总量,完成中央和省下达的控编减编任务;盘活编制资源,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对惠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倾斜支持、优先处理,完成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配偶以及随军家属等政策性安置对象的纳编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 年内,市编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审核流程及行政职权审核要点》,完成行政职权初步清理审核,建立台账,拟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结合市县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修改完善《惠州市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初稿)》;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配合市发改部门开展市直公办职业院校生均定额经费标准调整,配合市教育部门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配合市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第三方评估等专项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