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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停现场办理工伤保险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3 11:00:40 来源: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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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避免疫情扩散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外出流动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做好人社系统窗口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市直单位(含参保)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业务调整如下:

  一、用人单位或职工,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通过网上受理平台——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预申请及预审核,或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亦可邮递纸质材料提出申请。以网上申请方式申请的,当事人在网上受理平台提交电子申请文件之日视为申请之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申请的,当事人发出电子邮件之日视为申请之日;以邮递方式申请的,当事人交邮之日视为申请之日。

  二、对于无法提出网络申请及邮递申请的,可通过电话方式提出预申请及咨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进行流程指引。

  三、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7号)要求,落实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处置人员和用人单位指派到武汉地区出差(工作)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等相关工作,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此类工伤人员的救治及待遇得以快速有效的解决。

  四、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有的用人单位无法在法定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经核实给予审批。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市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已申请2月13日现场鉴定场次的工伤职工,工作人员将逐一电话告知其延期到现场鉴定。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重启时间另行通知。

  六、对目前已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统一邮递送达。

  疫情防控期间,惠州市人社局工伤认定部门将继续依法依规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保障好用人单位及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疫情问题导致的个别案件送达延缓及申请程序变更,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0752-2789382、2789383

  在疫情防控期间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1300007187744R3440711000000

  电子邮箱:ye9488@126.com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0室工伤保险科,邮编:516001。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