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服务 >> 公共服务 >> 社保 >> 社保快讯

广东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20-02-12 10:07:48 来源:惠州日报
浏览字号:

  据新华社广州2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广东省民政厅了解到,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有所提升。

  基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广东将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设立划分为4类地区。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50元每人每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34元每人每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24元每人每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772元每人每月、农村为532元每人每月。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