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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出入境户政等业务

发布时间:2020-02-21 11:21:07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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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入境业务: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机关决定从2月10日起,对我市出入境接待窗口服务工作作出调整:全市公安出入境接待窗口暂停受理中国公民出国境业务。申请人确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以及就业就学等急需出国出境的特殊紧急情况,可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拨打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电话(0752-2868216),经工作人员核查情况后,携带相关急办证明文件及资料,前往就近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户政业务: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让广大群众安心在家、减少外出、减少聚集,降低病毒感染传播风险,我市各级公安户政部门全力落实好各项户政便民服务措施,积极开展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证件邮寄、预约和“绿色通道”等服务,切实方便群众办理户政业务。

  ——网上办理服务。目前,我市在“粤省事”平台上线推出了一批户政服务事项,广大群众可通过“粤省事”平台,足不出户在网上申办补、换领户口簿、开具户籍证明等部分户籍、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等业务,具体服务事项可登录“粤省事”平台点击“户政(治安)”进行了解和申办。

  ——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服务。惠州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积极开展居民身份证自助受理和邮寄领取服务。省内户籍居民可通过全市户政窗口的身份证自助办理一体机方便快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可通过邮寄服务领取已制作好的居民身份证。

  ——延期办理服务。一是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能按期办理的各类户政业务,全市各级户政窗口均可延期办理,不会采取违约惩戒措施。二是对群众持有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等户籍证件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都予以办理,不要求群众重新开具。三是对于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群众更换过期的《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四是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未能按期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的,提供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时间以权威部门通知为准)补办居住证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证件邮寄服务。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户口簿、开具户籍证明等业务,均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件。

  ——预约和“绿色通道”服务。对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办理的业务,全市各级户政窗口提供电话预约服务(群众可通过各户政窗口已公开咨询电话进行预约),通过预约服务错开人员聚集;同时户政窗口开辟户政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为群众加快办理速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实际困难。

  本版文字 惠州日报记者付巨晗 特约通讯员李惠珍 通讯员袁隽豪 杨靖 黄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