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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发告诫书稳定医药用品价格

发布时间:2020-01-22 10:11:46 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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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晚,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性病例。消息一出,不少市民纷纷到药店购买口罩、抗病毒药品进行预防。昨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少数药店趁机抬价。

  事实果真如此吗?我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呢?

  走访

  个别药店私自涨价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连锁药店发现,不少药店的货架上,医用口罩已经断货。一些仍有少量库存的药店,也开始对口罩限购。

  在惠州火车站附近的一家药店,一位姓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前晚开始,陆续有市民开始购买口罩。为此,药店规定每人限购医用口罩两个,但即便如此店里的存货也不多了。

  记者在惠州大道北一家连锁药店发现,医用口罩的存货尚充足,但一包口罩的售价平均上涨3~5元不等。

  监管

  防控肺炎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会召开

  为防止近期防控肺炎药品用品出现断货及涨价现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药品产购销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昨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防控肺炎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会,并向全市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发出《价格提醒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

  会议解读了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提醒药品经营者要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工作人员还向行业协会及各药品流通企业负责人发放了《告诫书》,要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行业协会以及各药品流通企业相继表态,将按《告诫书》要求严格自查,依法依规守法经营,并积极采购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同时,通过行业微信群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求行业自律,决不哄抬价格。

  行动

  多行业协会联合倡议坚持价格诚信

  昨日上午10时,我市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同时收到一条来自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处的微信消息:全市药品经营企业,随着流感流行,可能会出现防控药品和器械暂时供应紧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对不正当竞争,要求全市经营企业,对上述药品和器械耗材,不得擅自涨价,出现哄抬物价,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罚。

  当日下午,市价格协会、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联合倡议药品销售企业及社会各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随意涨价,不故意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串通哄抬价格,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坚持价格诚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药品经营企业不仅没有涨价,还为市民发放免费口罩。

  昨日上午11时,记者在金山湖某国医国药馆看到,药店工作人员正向入店市民派发口罩。店内还免费提供抗病毒中药茶、抗病毒中药茶配方。

  举报

  广大群众可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将辖区内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广大群众可对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记者张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