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为了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办事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http://njtg.hui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 领取。 

     一、公开内容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概况、职能权限、领导简介、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

 (二)服务项目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经营服务的事项、依据、范围、标准、程序、服务承诺及办理情况;各项服务类项目、依据、条件材料、办事程序、时限;各项行政执法类项目、法律依据、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时限等。

 (三)办事流程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个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

 (四)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服务承诺,咨询投诉方式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办事信息,本单位编制了《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http://njtg.huizhou.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办事公开《指南》及《目录》主要采取网上和政务公开专栏、编印册子等形式公开。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1.公开形式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指南》和《目录》:

  本单位设有办事公开服务热线,电话为0752-21029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拨打该热线咨询本单位办事信息。

 2. 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办事公开信息。

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办事信息公开申请。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受理依申请公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受理机构: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

联系电话:0752-2102965,邮政编码:516003。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ysq.huizhou.gov.cn//attachment/ysq/279af807562b3e89015635900d720011/first-cad46cca3be24c88948c39845ffa28a0.shtml

2.提出申请

向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huizhou.gov.cn)下载,复制有效。

2.1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2.1.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1.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

2.1.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1.4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2.1.5承诺所获取的政府信息,只用于自身的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2.2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2.2.1书面申请。

①当面提交

本单位在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②信函提交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着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2.2.2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选择申请项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

3.申请处理

登记初审。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必要时将出具回执)。

初审内容包括:所需政府信息描述是否明确,形式要件是否完整,身份证明是否真实。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经初审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4.申请时间的确认

4.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3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4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答复

对于能够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5.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5.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5.3本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5.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5.8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告知其理由。

5.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经征得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并将决定公开的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权利人。

6.收费标准

本单位将免费提供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办事公开信息。

三、办事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机构为: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邮政编码:516003;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752-2102965,传真:0752-2100947,电子信箱:njtgzx@huizhou.gov.cn,网址:http://njtg.huizhou.gov.cn。

   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惠州市农技推广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号,邮政编码:516008;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752-2102965,传真:0752-2100947,电子信箱:njtgzx@huizhou.gov.cn,网址:http://njtg.huizhou.gov.cn。

本单位办事公开投诉监督机构为: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六号,邮政编码:516003,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联系电话:0752-2882101。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办事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办事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监督机构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办事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附:1.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信息公开申请表

2.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格式样本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一九年十月

 

附件1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中心办事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组织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    

 

        所   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所需的政府信息

文件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纸质   电子邮件

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单选

邮寄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

1. 公民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样本(一)

单位名称*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工作职能*

1. 负责全市农业(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工作;2. 负责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3. 负责全市植物检疫(内检)工作;4. 负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5. 为农村、农业生产提供农业科技、农产品供求等信息服务;6.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农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7. 承办市政府和市农业局及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服务范围*

1.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推介农药、肥料、植保器械等农业投入品;3.推广农作物科学施肥技术;4.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5.农业科学技术下乡、教育培训、咨询指导;6.植物有害生物疫情普查、监测与防控;7.农业科技信息发布、传播。

特色服务

 

服务标准*

尽职尽责、文明高效

机构

设置

便民

服务

方式

内设机构*

服务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办公室

2102965

2100947

h2102965@126.com

种子科(种子站)

2105623

2100947

hznjtg@126.com

农作科

2105623

2100947

hznjtg@126.com

植保科(植保站)

2161931

2100947

hzcbz@126.com

土肥科(土肥站)

2161921

2100947

hztfk@126.com

检测科

2161920

2100947

hztfk@126.com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样本(二)

所属行业: 农业科技推广

项目种类:服务类项目

办事机构名称*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办事依据*

办事条件及材料*

办事程序*

办事时限*

办公地点*

便民服务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其他须知

事项

 

农作物良种、良法咨询指导

职能范围

 

 

常年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056232100947hznjtg@126.com

 

 

土壤、肥料检测

职能范围

 

抽样或送样、化验检测、出报告、回复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619212100947hztfk@126.com

 

 

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

职能范围

 

田间调查、数据分析、发布情报

常年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619312100947hzcbz@126.com

 

 

重大病虫害防治

职能范围

 

根据病虫情报提出防治措施

常年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619312100947hzcbz@126.com

 

 

示范县农技推广人员培训

粤农函〔20101012号文

广东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农技推广人员

调研分析、制定方案、实施培训

年度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0540121009471007580475@qq.com

 

 

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

粤农函〔20101244号文

广东省阳光工程示范县

调研分析、制定方案、实施培训

年度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0540121009471007580475@qq.com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样本(三)

项目种类:收费类项目

收费机构名称*

 

序号

项目内容*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缴费办法*

办公地点*

便民服务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其他须知事项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样本(四)

项目种类:行政执法类项目

执法机构名称*

惠州市植物检疫站

序号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办公地点*

便民服务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

其他须知事项

1

签发省间调运植物检疫证书

《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六条、《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

2.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要求书》;

3.已经过产地检疫的,提供《产地检疫合格证》。

申请单位提交《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市植物检疫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实地核查检疫,依法作出行政决定。

20个工作日。需要进行检疫和专家评审的办理期限相应延长。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619312100947hzcbz@126.com

 

2

境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1.申报引种的理由(包括种植计划等有关材料);

2.《引进国外植物种苗申请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4.引进种苗原产地病虫害发生情况;

5.再次引种,应出具种植地植物检疫机构签署的疫情监测报告。

申请单位向市植物检疫站登记注册并登录农业部国(境)外引种检疫申报管理系统填写《引进国外植物种苗申请单》,向市植物检疫站递交申报材料,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初次申请引种,须先填写引种(代理)单位登记表。

15个工作日。需进行专家论证或风险评估的办理期限相应延长。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619312100947

hzcbz@126.com

 

3

肥料生产质量监管

受广东省农业厅委托

生产许可证、申请表、肥料样本

抽样送检、化验检测、登记发证

15个工作日

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西堤路26

21619212100947hztfk@126.com

 

 

《惠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样本(五)

 

服务承诺

序号

承诺事项*

违诺责任*

监督投诉部门*

联系方式*

其他须知事项

 

公正、严谨、合法

依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

追究责任

惠州市人民政府

0752-2882101

 

 

 

 

 

 

 

 

 

 

 

 

 

 

 

 

 

 

 

表格使用说明:

1.格式样本中涉及的项目种类,如本机构没有,可以不填;

2.格式样本中标有*的项目为必填项,其他须知事项按照本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