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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
游戏机室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的通知

惠府〔2005〕13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室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市政府对《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室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进行了修改,现随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一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九月三十日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室
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决议

(2005年8月25日惠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室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该议案办理方案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明确,所采取的措施具体可行。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修改后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网吧、游戏机室的管理,使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室
管理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切实加强对网吧游戏机室管理的议案》(第1号)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成立了以林惠纯副市长为组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信息产业局、电信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主办单位。根据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5月11日主持召开了会办单位的协调会,并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市网吧、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议案办理方案,并经九届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议案办理方案报告如下:
    一、我市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依法设立的网吧经营户204家(单体网吧200家、全国或省内连锁网吧直营店4家),从区域布局划分,惠城区106家、惠阳区22家、惠东县25家、博罗县31家、龙门县10家、大亚湾开发区10家,累计固定资产9000多万元,从业人员1500多人,年营业收入约7000多万元,交纳国家税费约1700多万元。
    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室274家,从区域布局划分,惠城区121家、惠阳区57家、惠东县40家、博罗县38家、龙门县18家,累计固定资产700多万元,从业人员约1000人,年营业收入约600多万元,交纳国家税费约100多万元。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随着社会进步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广大青少年成为最大的互联网使用群体。网吧行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既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又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获取知识的休闲场所,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电脑产品及网络技术人才市场),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然而,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比较严重的,“黑网吧”(无证照经营)干扰了网络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浏览黄色网站等违规行为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开展网吧专项整治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去年初,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文化、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电信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清查取缔“黑网吧”,包括超范围经营网吧的电脑培训经营场所;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经营的违法经营活动;全面清理各类有害信息。各级文化、公安和工商部门在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和巡查密度的同时,还先后组织了7次全市性集中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6659人次、1085车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2793家次,取缔“黑网吧”113家,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138家次,其他违规行为34次,查扣电脑设备3424台(套)。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注重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业主的法制教育,制作1000多块警示牌在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张挂,举办了2期全市网吧经营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班,惠阳、惠东等县、区还开展了依法经营承诺和倡议活动,有效地增强了经营业主守法经营的自觉性。积极开展未成年人远离网吧的活动,在暑假期间,市、县(区)文化部门向学生发出20余万份《致家长的一封信》,倡议家长协助做好学生远离网吧的工作,同时还分别建立了文化市场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了43位社会监督员,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文化、公安部门分别采取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对全市网吧实施网上监控。同时,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位工作人员。
    经过近一年的专项整治,全市网吧经营秩序有了明显的改善, 市区中心区的“黑网吧”基本被取缔,依法设立的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传播色情淫秽等有害信息的违规违法活动受到了严厉打击,治安及消防安全有了较大的改观。省政府专项整治检查组去年曾两次到我市检查,均给予了好评,认为我市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在全省是比较好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网吧、电子游戏机室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的现象还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电子游戏机室违规经营赌博机型等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这些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2、“黑网吧”和无证照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室屡禁不止,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和一些工业区内还颇有市场。“黑网吧”、无证照经营电子游戏机室的存在对依法设立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干扰了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3、打着劳动技能、成人教育培训的幌子进行违规上网服务和变相经营网吧,打擦边球、钻政策法律空子的现象仍然不少。
    4、一些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因投入不足,消防安全设备不足,安全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
    (四)原因分析 
    1、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已初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但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只将网吧管理责任落实到职能部门,未落实到基层乡镇和街道,加上管理人员和经费不足,导致城乡结合部、乡镇的网吧管理薄弱,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违规网吧和 “黑网吧”有向乡镇和城郊结合部位转移、扩散的迹象。推进网吧连锁经营进度缓慢,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仍存在不少缺陷。
    2、未成年人上网缺乏积极有效的指导。互联网上的内容丰富多彩,良莠不齐,对未成年人吸引很大。而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自我控制力不强,分辨是非的能力有限,需要学校、家长对他们的上网行为进行指导。
    3、受经济利益驱使违规经营。为了追逐经济利益,有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业主对消防设备的投入不足,管理人员配备不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部分网吧业主疏于对网上信息的管理,有的故意以色情信息来吸引顾客。还有一些“黑网吧”提供饮食、住宿,帮助学生躲避家长的监护。一些游戏机室违规经营赌博机型、接纳未成年人。
    4、适宜青少年的网络文化设施缺乏。由于历史原因,我市青少年活动场所比较缺乏,市、县都没有青少年活动中心或青少年宫,适合青少年上网的“绿色网吧”更是空白。由于经费和管理方面的原因,学校的计算机房放学后都不向学生开放,而且学校网和教育网的内容都以课程教育为主,内容不够丰富,中小学生课外浏览率不高。中小学生为满足强烈求知欲和好奇心,只好到网吧上网,使一部分自制力较差的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网吧,有的甚至沉湎于网吧而不能自拔。
    5、宏观调控手段比较单一。网络文化市场由省一级统一宏观调控,由于受省开办网吧指标的限制,我市从2002年6月开始暂停审批新开办网吧,而且由于给我市的网吧指标数少于已有网吧的数量,导致有近百家证照不齐的“灰色网吧”存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也影响了对“黑网吧”的查处工作。而且只采用暂停审批和控制指标的管理手段,导致一些地区网吧数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宏观调控与市场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这也是导致“黑网吧”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少数管理部门执法不够严格,监管不够得力,也是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经营秩序不规范的重要原因。
    二、加强网吧、电子游戏机室整治和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整建结合,疏堵并举,综合治理,严格整治我市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问题,规范经营秩序。加大网络文化硬件建设,创建绿色网络空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办理市人大议案和开展专项整治,力争达到以下工作目标: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起较健全的网络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启动建设“绿色网吧”试点工作,逐步改变适宜青少年网络文化场所缺乏的现状;彻底取缔各类“黑网吧”和无证照的电子游戏机室,规范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的情况,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网吧、电子游戏机室整治和管理的职责分工
    文化行政部门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强对依法设立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成立网吧行业协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自觉、安全、放心网吧”活动。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取缔无照经营的各类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非法经营场所,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名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把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规定,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各类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非法经营场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依法设立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危害信息网络安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协助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赌博等非法经营活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依法予以训诫。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行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提供接入互联网服务的查处力度,协调属地通信管理部门对擅自提供互联网上网接入服务的提供商进行处理。加强管理,要求接入服务提供商积极主动配合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行为,适时切断非法经营和违规经营网吧的网络连接;严格执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有关规定,禁止向“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以社会力量办学为名,非法经营网吧的电脑培训场所依法吊销或注销《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建立校长和班主任责任制,加强行为引导,严格校纪校规。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建立校园教育网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劳动保障部门要对以劳动技能培训为名,非法经营网吧的电脑培训场所依法吊销或注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民政部门要对以民办非企业性质登记的各类电脑培训场所非法经营网吧的行为予以查处,吊销或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网吧技术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将网吧、电子游戏机室整治和管理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配合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创建“自觉、安全、放心网吧”活动。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我市网络文明建设的新成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级共青团、妇女组织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以各种主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教育青少年严格遵守“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引导青少年远离不健康的网上信息,共同营造绿色网上空间。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配合文化行政部门开展创建“自觉、安全、放心网吧”活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妇女组织还要指导、教育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工作。惠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区文化行政部门管理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的整治工作。
    四、加强网吧、电子游戏机室整治和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调整充实组织领导体系,建立综合治理机制。
    根据文化部等国家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5〕10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广东省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广东省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5〕380号),决定将市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并增加财政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和妇联作为成员单位,做到思想不松、机构不撤、规格不变,坚持不懈地抓好网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协调会议、联合巡查、不良记录登记、社会监督协管、分级管理、责任追究、违规处罚公示和教育培训等8项制度。同时,保证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管理所需经费,将网吧监管所必需的日常经费、计算机监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此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
    (二)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
    建立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监管工作绩效考评制度,量化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每年定期由市对县、区进行考评,县、区对所辖街道、乡镇进行考核,保证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并建立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管理责任追究制,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此项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加强行政执法,完善日常管理。
    1、严管重罚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制定本地区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包括对每个网吧检查的频度和每周(月)对辖区网吧检查的频度的规定。建立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均需在记录上签字,确保日常检查责任落实。对累计2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少于15天;对累计3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审核合格书》及《营业执照》,对网吧还要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按照省文化厅的指导性意见,制定我市网吧违法经营行为罚款额度的量化标准。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负责。
    2、加大取缔“黑网吧”、无证照电子游戏机室的力度。对“黑网吧”、无证照电子游戏机室坚持发现就封,坚决不留死角,并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对已取缔的“黑网吧”、无证照电子游戏机室进行后续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对民办电脑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严禁以电脑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机构名义经营上网业务和变相经营网吧。严格对学校上网场所的管理,依法查处取缔利用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等场所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协调电信管理机构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立即终止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接入服务的,协调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黑网吧”、无证照电子游戏机室和违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名单。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教育局、劳动和保障局、民政局、信息产业局负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配合。
    3、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坚决查处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保证网吧和计算机终端的在线率。充分发挥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作用,及时完善、升级管理软件功能,根据文化部印发的查处名单,有效封堵违法的网络游戏等互联网文化产品。进一步完善、升级网吧安全管理软件功能,落实网吧安全管理软件全市联网,加强对网吧信息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的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负责。
    4、监督网吧落实入场登记制度。定期检查网吧落实入场登记制度的情况,坚决查处未按规定进行核对登记或核对登记时弄虚作假的行为,强化网吧经营单位对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核对登记职责,切实发挥这一措施对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打击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作用。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负责。
    5、建立日常管理公示通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经营,建立网吧日常管理档案,定期在网吧公示对其日常监督检查的结果,发动社会监督;定期向本地区网吧经营单位通报网吧守法经营状况,发动网吧经营单位互相监督。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四)做好总量和布局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按照区别不同情况、适度满足需要、科学控制总量、依法进行管理的原则,统筹分析我市网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市场需求、消费习惯和社会反映等因素,根据省制订的宏观调控原则,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我市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并报省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依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省主管部门确定的新设网吧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办理设立网吧的行政许可。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手段,向投资者宣传网吧市场准入政策,加强政策信息引导,避免和遏制对网吧的盲目投资。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
    (五)推进网吧连锁,优化市场结构。着力调整优化网吧市场结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网吧产业,做好全国、全省连锁网吧落地本市的工作。按照省文化厅《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粤文市〔2003〕53号)的要求,完成设立1家市内网吧连锁企业的工作,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加强政策引导,消除地方保护,鼓励和支持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现有网吧,依法及时为其办理证、照变更手续。积极引导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拓展服务内容,为上网消费者提供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衍生文化产品和增值服务项目,发挥在行业内的示范带头作用。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市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六)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健全文化市场举报工作体系,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巩固已建立起的文化市场管理社会监督员队伍,并对社会监督员实施动态管理,保证监督效果。有条件的地方做到每个学校、每个社区、每个村设一名社会监督员,以及时发现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法经营行为。定期举办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和电脑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增强守法经营的意识。指导成立网吧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行业自律。通过协会带动更多的网吧经营者投身“绿色网吧”的建设,为广大青少年合理有益地利用互联网获取知识,增进能力打造一个放心、安全、健康的绿色网络空间。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负责。
    (七)疏堵结合,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
    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组织学生开展“远离网吧,抵制不良侵害”为主题的多种形式活动,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增强精神卫生意识,对网络成瘾的未成年人积极进行心理矫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充分发掘网络资源对未成年人开放,抓紧落实学校计算机网络资源对学生开放,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有场所上网、安全上网。加强对中小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教育,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引导其文明上网。努力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建设“绿色网吧”的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设非营利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加强惠州学联等现有青少年教育网站的建设,丰富网络内容,创建绿色网络空间。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安局、信息产业局、团市委、市妇联负责。
    (八)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使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网络的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充分认识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危害,形成专项整治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创建“自觉、安全、放心网吧”活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塑造文明、健康的网吧行业形象。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五、加强网吧、电子游戏机室整治和管理的实施步骤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的管理,市政府已决定从2005年8月开始,用3个多月的时间开展新一轮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网络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采取整建结合、疏堵并举、规范秩序、综合治理的措施,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肃查处我市网吧、电子游戏室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取缔各类“黑网吧”和证照不全的非法网吧、电子游戏机室,规范经营秩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05年8月20日—9月10日)。在统一思想、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及时上报市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组织专项整治启动仪式,迅速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同时,向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发出自查自纠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5年9月11日—10月31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全市统一行动,集中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坚决取缔 “黑网吧”和无证照经营的电子游戏机室,重罚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组织学生开展“远离网吧,抵制不良侵害”为主题的多种形式活动,进行建设“绿色网吧”试点工作和创建“自觉、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1月1日—11月15日)。市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网吧、电子游戏机室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05年11月16日—11月30日)。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对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监督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复查,消除死角,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的经营行为,巩固整治成果。
    以上报告,请审议。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