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惠城中心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时间:2020-01-06 16:30:39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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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19年11月8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将《惠州市惠城中心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截止2019年12月8日,我局收到公众意见建议共51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一)镇(街道)意见
序号意见采纳情况情况说明
1建议将汝湖圩镇、虾村纳入“三旧”改造范围。采纳圩镇、虾村大部分位于专项规划“三旧”改造资源内,符合条件的用地可进行改造。
2建议将惠民大道与金石二路交叉口西南角旧厂房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3建议将水苑工业区南侧旧厂房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4建议将田心村福长岭、沙澳村老村庄、三栋镇中心镇村庄、木沥村木沥片老村庄、竹仔园村老村庄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5建议将静态的菱湖改造为动态的菱湖,在菱湖水面打造光影水幕、文艺演出。水下打造为生态保护水草等,赋予菱湖更多的文化元素。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菱湖周边微改造的指引内容,保护生态环境,提升文化氛围。
6建议将第二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医院、惠州市塑料厂用地从风景名胜区范围界限中调整出去,以方便更好规划菱湖周边文化产业布局。部分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微改造的指引内容,优化用地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7建议在下角南路合生桥头、君豪大酒店路口建设下沉式通道至部队路口,打通西湖与菱湖之间的通道,方便游客、市民来往西湖、菱湖,还有的路面可改建为商业街。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西湖与菱湖周边微改造的指引内容,强调交通条件的改善和旧商业街的活化利用。
8建议将市青少年宫、惠州市歌舞剧院1.6万平方米的地块改建为立体式停车场,以缓解5A级风景区停车难问题。部分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历史城区范围内微改造的指引内容,强化公共停车位的供给。
9建议将小金口乌石片区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0建议将小金口青塘村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1小金口竹洞村已有改造意愿,建议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2建议将小金口协顺灯饰厂区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3建议将河南岸村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4建议将河南岸第一工业区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5建议将河南岸汽车大市场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6建议将河南岸湖山村由“鼓励土地收储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7建议将湖山村东升石材城厂房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8建议将马庄村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9建议将冰塘村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并将冰塘村东南部旧村庄纳入是三旧改造图斑。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20建议将南四环周边旧村庄纳入三旧改造图斑。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21建议将高布村、冷水坑存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22建议将三新村、江北24号小区西片、江北26号小区旧村、江北16号小区旧村、江北3号小区旧村、江北14号小区旧村、江北卫国苑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二)企业意见
序号意见采纳情况情况说明
1建议将马安镇上寮村地段按入库范围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2建议将水口联和青塘村地段按“规划条件告知书”落实规划功能及改造方式。部分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改造功能以已批“规划条件告知书”为准。
3建议将水口街道洛塘地段按入库范围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4申请将水口街道联合青塘村围岭地段按“规划条件告知书”落实规划功能及改造方式。部分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改造功能以已批“规划条件告知书”为准。
5申请将水口通元科技厂区由“鼓励土地整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6申请将小金口金鹏瑞科技园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并按“规划条件告知书”落实规划功能及改造方式。部分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改造功能以已批“规划条件告知书”为准。
7申请将江北金石七路17号旧厂房纳入三旧改造资源并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8惠州市三和管桩有限公司无改造意愿。解释纳入“三旧”改造潜力资源仅作为改造前置条件之一,并非强制性改造。后续改造工作中将进一步征集群众意见。
9惠州大道与京九线西北侧旧厂房无改造意愿。解释纳入“三旧”改造潜力资源仅作为改造前置条件之一,并非强制性改造。后续改造工作中将进一步征集群众意见。
(三)居民意见
序号意见采纳情况情况说明
1建议将河南岸街道冷水坑村委会沈屋村民小组老旧村庄由“鼓励微改造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2建议将水口街道龙津村沿江老村庄由“鼓励土地储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3建议将水口街道龙津村容屋小组由“鼓励土地储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4建议将水口街道龙津村姚屋小组由“鼓励土地储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5建议将水口街道龙津村叶屋小组由“鼓励土地储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6建议将水口街道龙津村骆屋小组由“鼓励土地储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7建议将水口街道龙津村谭屋小组由“鼓励土地储备区”调整为“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8建议将三栋镇打古塘村民小组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9建议参照《惠州市江北西区金鸡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功能指引,清晰标示陈塘村民小组“三旧”改造范围及用地使用功能。采纳改造功能以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准。
10建议将老市场改造为景区停车场和景区服务中心;中山西路恢复惠阳老政府的原貌,重点恢复中山公园景区。部分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历史城区范围内微改造的指引内容,强化历史文化的延续以及停车位的供给。
11建议将红花湖东门入口处改为人行道,门口可以建设进山楼梯,避免下坡骑行所带来的危险;红花湖东门入口边那一片没有办理正规国土证的居民楼,建议收归国有,改造成进山广场,建设景区服务中心,开设游区服务工作。部分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红花湖东门入口片区三旧改造指引内容,强调公共空间的供给及交通条件的改善。
12建议桥东上塘街一大片旧区利用地理优势,开发类似金融街、商业街等产业转型,创造就业,为该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外来人口,该片区无论重新开发商业金融体或楼盘社区都具备非常优越的地理条件,建议桥东办事处对水东东社区及邻近社区联合对各户居民开展调查问卷,如得绝大部分户主同意,可为该区主动寻求企业合作报三旧联合改造。部分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桥东上塘街片区微改造指引内容,强调利用区位优势,积极探索产业转型之路。
13建议扩大东湖旅店旧址;建议扩大原惠州市武装部,还其原貌,同时增加停车位。部分采纳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东湖旅店旧址片区三旧改造指引内容,强调公共空间的供给及交通条件的改善。
14建议恢复东湖旅社原貌,同时增加停车位、游玩设施与绿化设施。采纳 在专项规划“各镇街‘三旧’改造指引”章节中增加东湖旅店旧址片区三旧改造指引内容,强调公共空间的供给及交通条件的改善。
15建议将河南岸牛和地小区纳入“允许拆除重建区”。未采纳政策分区相关内容已删除。
16建议三旧改造项目,加速发展汝湖中心区,高速路口左右两公里范围,加速建设汽车城销售群体,道路规划完善,以便招商引资。采纳汝湖中心区满足建筑年限的建筑已纳入“三旧”改造潜力资源。
17建议将马安镇“鸿泰源工业园”纳入“三旧”改造范围。采纳经调研鸿泰源工业园情况符合“三旧”改造相关政策要求,将其纳入“三旧”改造资源。
18建议将鹅岭南路纳入重点改造区域;希望三旧改造能能注重城区中真正的破旧点和堵塞点,除面貌更新外,注重疏通旧城区的交通瓶颈。采纳将鹅岭南路纳入“西湖红花湖重点改造区域”,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城市重大空间平台划定,强调重点改造区域的优先改造和高质量改造;要求“三旧”改造落实规划目标,加速推动产业转型增效,逐步缓解城市病、提升城市风貌品质。
19无改造意愿,建议调出“允许拆除重建区”。解释纳入“三旧”改造潜力资源仅作为改造前置条件之一,并非强制性改造。后续改造工作中将进一步征集群众意见。
20无改造意愿,建议调出“允许拆除重建区”。解释纳入“三旧”改造潜力资源仅作为改造前置条件之一,并非强制性改造。后续改造工作中将进一步征集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