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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召开2018年普法工作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18-04-08 09:09:00


3月30日下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任务,2018年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普法办主任潘如新,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庄敬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永昌,以及各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市普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普法成员单位参加“惠州e普法”“普法月刊”“午间说法”等工作情况,刘永昌解读了十九大报告等文件对普法工作的规定及《2018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潘如新对2017年普法工作作总结并对2018年普法工作部署。潘如新充分肯定了2017年普法工作,指出一年来的普法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普法职责任务,为我市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具体表现在:一是统筹谋划,搭建平台,“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让普法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人负责”;三是抓住关键少数和重要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初步形成;四是方式方法创新,普法实效提升;五是普治结合,在法治实践中开展普法宣传。

潘如新在部署中指出,2018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争创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化”为切入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工作的科学指导,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努力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大力开展宪法和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除了宣传据以履行职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还要加强宣传普及宪法、监察法和基本法律知识的力度,以宪法修订为契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普法责任清单,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报告等制度建设。各单位根据职责职能,把“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标准量化、措施强化、责任细化,推动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各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健全普法机构和人员,创新宣传形式,拓宽普法宣传范围,围绕我市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两江”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二是普法主管部门要加大督导检查。

推行和用好法律顾问制度。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充分发挥我市已经普遍设立的党政机关、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

支持和参与全市普法主题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牵头组织的年初送法律服务进基层、6月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周、12月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等三大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参与“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号、《惠州日报》“普法月刊”栏目、市广播电台“午间说法”节目等全媒体普法栏目建设,加强平台运用。

责任编辑:惠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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