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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4年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30 15:35:45

4月29日上午,我市2014年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叶青,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巫民慧;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兼职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各县(区)分管依法治县(区)工作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分管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县(区)办公室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李过好主持。

各县(区)司法局局长首先汇报了本县2013年法治创建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打算。各县(区)创建工作扎实、亮点纷呈:惠城区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六线六建”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惠阳区率先在全省开通县(区)级专业普法网络法治惠阳网;惠东县加大投入推进南湖公园法治长廊等五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博罗县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试点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取得新进展;龙门县将“诚信守法先进户”经验作为平安建设的先进经验在全县推广;大亚湾开发区完成澳头渔人码头和霞涌绿道法治文化长廊建设;仲恺高新区在全省企业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陈少青作全市2013年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总结及2014年创建工作安排汇报。2013年,我市法治创建工作成绩喜人,获评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入选“中国最安全城市”,再次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市司法局局长陈少青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惠城区和惠阳区获评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区),惠阳区还获评全国第二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龙门县获评广东省第二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叶青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了我市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工作,认为各县(区)创建工作各有特点、各有亮点、各有品牌,对2014年创建工作安排目标更明确、思路更清晰、措施更有力。就如何做好今年法治创建工作提三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明确时代要求,树立责任担当意识。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对法治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并有明确指示,目前是依法治市、法治创建的春天,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二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督促指导等方面工作落实。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叶青还强调,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要共同协作,力争实现创建全国、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目标,为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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