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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集中宣传报导我市“法制副主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10 17:08:08

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从2009年探索起步到现在已历经四年多,目前全市1249个村(居)都聘任了“法制副主任”,这一制度在居民自治和基层治理方面“法治保障”作用日益凸显,逐渐成为我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工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群众路线等工作的亮点和品牌。十届市委第52次、53次常委会议研究部署了“法制副主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和宣传“法制副主任”制度,力争在全省推广。

近段时间,南方日报就我市“法制副主任”工作在头版或其他版面显着位置进行了连续报导,从2013年11月起已有9篇文章见报。1月3日,南方日报报道了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惠州推动“法制副主任”工作经验调研评估会 并以“化解基层矛盾 增强法治观念”为题发表文章肯定“法制副主任”制度。围绕“法制副主任”工作职能,南方日报进行了系列报导,有报导法制副主任送法到村居,普及法律知识的“‘法制副主任’田间地头普法”(2014年1月12日);有记录法制副主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村里来了‘法制副主任’ 化解矛盾在基层”(2013年11月12日);有报导法制副主任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用活‘法制副主任’平台 服务‘两违’整治专项工作”(2013年12月10日)等等。省“两会”召开期间,1月的16、20、25、26日南方日报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惠州‘法制副主任’制度系列报导”为题进行深度报导,引发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和热议。

1月以来,广东卫视、惠州电视台、惠州电台、惠州日报、东江时报也进行了集中报道,市委、市政府与法制日报社拟将于2月底召开“法制副主任”高端理论研讨会。2012年5月,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报导过我市“法制副主任”制度,近期南方日报等媒体的集中宣传报导掀起了第二轮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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