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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召开“法制副主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11-20 17:47:19

为发挥“法制副主任”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11月19日,龙门县“法制副主任”工作会议召开。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江永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邬泽勤,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及全县“法制副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交流“法制副主任”制度实施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制副主任”参与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来,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会议要求,“法制副主任”要强化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包容意识,树立公道正派、热心为民、遵规守法的良好形象,发挥为党分忧、为村排难、为民作主的作用。
    会议由江永良主持,他要求,要加大“法制副主任”工作推进力度,提高非政府系列工作人员在“法制副主任”队伍中所占的比例;把“法制副主任”制度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平台和举措;乡镇要积极主动引导“法制副主任”参与到“两委”换届工作来;“法制副主任”队伍要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群众工作水平。
    邬泽勤指出,推行“法制副主任”制度有利于把“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基层治理,有利于把“社会力量”有序引入到基层治理,有利于把“机制创新”科学运用到基层治理。邬泽勤要求,要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副主任”推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识到抓好“法制副主任”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建设“幸福龙门”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的现实需要。   

    县司法局负责人总结了县“法制副主任”工作成效。据介绍,2012年以来,龙门县把“法制副主任”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目前全县181个村(居)委、林场配备了126名“法制副主任”,基本实现全县全覆盖。截至目前,“法制副主任”共进村(居)开展法制讲座及法律培训653场,受教育人数近12万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0000多人次。

    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县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了发言,要求“法制副主任”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宣传员”、“侦察员”、“调解员”和“监督员”。

    会上,龙城街道水西村、龙城街道甘香村、龙田镇社下村、平陵光镇村等村委的“法制副主任”代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作了发言。

会后,县民政局负责人对全县“法制副主任”进行培训,就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相关法规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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