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司法局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信息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我市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3-10-16 17:35:11

    10月14日上午,全市普法工作会议在市司法局6楼会议室召开。市司法局局长陈少青、副调研员李国权,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普法工作的副局长,市普法办有关工作人员近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少青主持。

    上,各县(区)汇报了近期普法工作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就各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讨论。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李国权对我市近期普法工作作了部署,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一)抓重点,做好全国“六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为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增添光彩。一是修订完善“六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台帐、专题汇报片;二是每个县(区)各准备3个普法亮点备检;三是做好宣传舆论的准备。(二)抓中心,抓好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为村居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抓紧配强配好村(居)委“法制副主任”,服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开展法制副主任调研和培训工作;三是与组织部门建立常态的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做好法制副主任补贴使用和发放工作;五是加强各县(区)支队秘书处建设。(三)抓发行,做好“三书一报”(三书指的是《惠州“六五”普法学习资料》、《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和《乐乐的成长经历》,一报指的是《法制日报》)的征订发行工作,为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增添份量。(四)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一是抓好媒体宣传,在《法制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阵地宣传;三是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禁毒宣传;四是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第十届全国法制漫画动画微电影征集活动开展宣传活动。

    陈少青传达了司法部在山东寿光召开的“法律进单位”现场会精神,以及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最新动向。结合我市实际,对近期普法工作作了进一步强调:(一)迎接全国“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针对广东省“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组的反馈意见,完善“六五”普法工作汇报材料、台帐、专题汇报片。(二)各县(区)要不断擦亮普法品牌,在《法制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如惠城区的法制文化广场,建设“五个一”法制宣传载体,博罗县的“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惠东县的禁毒宣传,龙门的农民画普法,大亚湾区的法治公园,仲恺区的“依法治企”等。(三)要扎实开展禁毒宣传。这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工作,也关系到我市能否顺利通过国检。我们要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如开展“无毒村(社区)”和“无毒学校”创建活动,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突显禁毒主题宣传。(四)做好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要不断健全“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围绕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村(居)委换届选举服务团,引导村(居)委换届选举顺利开展,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五)做好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责任编辑:惠州市司法局
主办单位 惠州市司法局 电话:0752-2167000 技术支持:惠州市信息中心 粤公网安备号 44130202000879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 邮编:516001 网站标识码4413000068 粤ICP备19155531号 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Internet Explorer 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