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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劳教(强戒)所开展“12.4”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2-12-07 10:28:38


    为认真贯彻落实《惠州市2012年“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全市“12.4”法制宣传日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场所法治文化建设,12月4日,惠州市劳教(强戒)所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日活动。
    一是创新载体,积极营造活动氛围。为突出法治主题,活跃现场气氛,达到宣传效果,该所在场所内制作了内容新颖的法制宣传牌,在所大门醒目位置悬挂了法制宣传横幅和在LED屏幕上滚动宣传法治精神等。
    二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动员。陈运伟副所长就“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日”活动开展的目的和意义作专题动员,教育劳教戒毒学员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遵章守法的公民。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题辅导。当日,市司法局培训处法学老师孙文德为劳教戒毒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辅导课。孙老师以《消防法》为例,结合该所习艺生产劳动情况,讲述了遵守消防法规,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和习艺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四是现身说法,强化法制宣传的感染力。邀请原在该所服教且戒断8年的唐国虎同志到场现身说法。唐国虎先生现已取得跆拳道黑带二段(晋级考官资格),他在会上讲述的与毒品顽强抗争的事例,以及他传奇式的人生经历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劳教戒毒学员。
    五是做好戒毒康复就业推荐。教育科负责人吴红霞同志简要介绍了我市戒毒康复基地建设的情况。基地安置就业是政府为吸毒人员量身定制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福利性事业,为部分家庭困难、就业无门、自制力不强的解戒人员回归社会起着良好的过渡作用。她建议戒毒学员采用基地中转就业,再过渡到社会就业的戒毒模式。
    自2004年以来,惠州市劳教(强戒)所已连续9年成功举办 “12.4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参加人数累计达13000余人次。学法、知法、守法观念深入场所每个劳教戒毒人员的心中,为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社会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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