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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
2012年,惠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证。
       一、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注重源头防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012年,市司法局对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内监督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明确提出坚持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年初,制定下发了《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重点抓好的23项反腐倡廉具体工作措施。同时,调整了以局党组书记陈少青同志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制定了《惠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分别与各县(区)司法局局长以及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全局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果的运用,年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工作。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确保司法局各项工作高效运行。市司法局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入点,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时督促、检查。认真落实中央的“五个严禁”和司法部的“三个决不允许”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三)开展领导干部签订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活动。为了保持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根据市纪委文件的要求,2012年元旦、春节、中秋期间,我局领导班子带头,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签订了拒绝收送“红包”书活动,通过活动营造我局廉洁自律环境,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少青同志任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局各科室和直属部门学习了市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等3个方面分别进行廉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的分析、排查,经纪检组认真的梳理,从100多个风险点里初步排查出我局廉政风险点58个。同时,为强化风险的防控,纪检组一方面制定了《惠州市司法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等8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另一方面,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惠州市司法局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7项制度,提升了市司法局廉政风险的防控能力。
   (五)开展劳教干警执业风险及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教育活动,加强劳教所制度建设。为加强司法劳教干警正确价值观和职业风险教育,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我局集中开展了惠州市劳教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教育活动。以全面加强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切入点,以保持思想纯洁、行为规范、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为目标,以增强纪律性、严格队伍管理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教育全体民警职工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可靠、组织纯洁、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民警职工队伍。针对干警执法执纪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重新规范了值班巡查和督察工作,加强对值班在岗在位情况和执法情况的监督,基本杜绝了值班擅自离岗、脱岗,执法不够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
      二、以构建廉政宣教大格局为平台,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一)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三打两建”和“三进”工作。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当前的“三打两建”活动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三进”活动,以打造廉政文化教育精品为重点,以创建廉政宣传阵地为保证,以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方法,拓展渠道,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筑牢反腐防线,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一是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二是制作“三打两建”法制宣传海报;三是开展廉洁、诚信“五进”活动;四是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园;五是编印法制宣传教育读本和大型法制宣传挂图。
(二)联系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突出效果的廉政教育。以“四个结合”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一是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的新时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与“平安队伍”建设相结合。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贯彻落实到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做到讲党性、讲素质、讲作风、讲团结、讲纪律。三是与机关作风整顿相结合。针对机关中存在的“庸、懒、散、慢”等突出问题,认真整顿,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与全市开展“四个年”活动、“三打两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纪律约束,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对腐败的免疫力。
    (三)加强律师行业(新社会组织)廉洁、诚信建设。通过扎实开展律师队伍党建工作,找准党员利益、事业发展、社会责任的结合点,以党建促所建、服务社会,有力地推进了律师行业廉洁、诚信发展。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为律师行业廉洁诚信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对党员人数不够的由几个律师事务所成立联合党支部。二是狠抓载体建设,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党员律师挂牌上岗”和“建立党员律师示范岗”活动;在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员律师与新入所、新执业非党员律师业务“一帮一”结对互帮活动。至今,全市律师队伍规范守法、诚信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2010年,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时任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分别到惠州视察律师党建情况,对我市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三、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规范各项权力的运行。
 (一)成立市司法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为规范司法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及时、公证、高效地实施行政管理,维护正常的行政秩序,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少青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骆焕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受理司法行政系统检举、控告和投诉,调查行政过错行为等工作。
   (二)加强司法警务监督工作。市司法局督察队加强司法劳教警务督察检查,不定时对劳教所等重点部门进行突击警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禁令,进一步强化司法干警的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干警执法执纪水平。
    (三)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纪检组对今年来司法局任命和通过竞争上岗提拔的所有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各位履新任职的同志加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认识,率先垂范,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3次;并对受行政处分的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谈话2次。 
    四、以规范信访案件处理为手段,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根据《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惠州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接访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惠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接访日活动安排方案》,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投诉,认真倾听群众上访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把解决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结合起来,依法按政策、法律法规处理。
    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十八大”会议精神,陈少青局长在会上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对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全体司法干警深刻体会。具体贯彻,切实改进基层司法工作作风,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跨越。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