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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八项规定”系列文件精神情况汇总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局机关实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系列文件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文件精神“精学”,深刻领会学习贯彻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
局党组把学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安排和部署,积极参加省、市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会议,及时、全面地将规定精神在全局上下进行传达,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
1月7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结合2013年春节期间,研究学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意见。 1月16,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就学习八项规定进行了专题部署,党组书记陈少青同志在会上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作为政治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同时,将八项规定具体内容列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局机关电子显示屏上设置栏目进行展播,确保规定精神真正在全局干部中入脑、入心。
二、结合工作实际,从严从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一是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自觉作出表率。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处所负责人,要争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模范和表率,做到“一严格三带头一确保”,即严格自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八项规定”落实到位。元旦前夕,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元旦、春节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是精简会议文电。进一步精简会议,不必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必须开的会议“打捆”召开,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凡能通过电话、传真、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提高公文处理时效。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把心思用到创新为民服务上,把功夫下到抓好落实上,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摒弃形式主义,在全局营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作风优良”的良好环境。
三是改进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规定全局各部门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安排调研内容,弄清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实行综合“捆绑”,减少重复工作,厉行节俭,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扰民、不给基层群众增加麻烦,不在基层单位就餐。机关各部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控制铺张浪费等行为。
四是建立工作作风监督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了解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在促进司法行政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我局于2月4日印发了“转发省厅关于《印发<“警容警纪、警务用品、警车粤O车和武器警械具管理使用”专项警务督察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惠市司通【2013】4号),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坚持“统一标准、使用审批”的原则,严格杜绝公车私用,严格对全局车辆统一管理,以及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统一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除公务活动外,一律不准出入、停放在高消费娱乐场所。
六是强化作风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局机关各部门、各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机构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以平时督查、通报作为主要方式,定期对干部的日常工作作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严格考核。
 
二0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