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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暨纪念建党98周年系列活动的工作方案
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市强戒所党委、各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贯彻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组通〔2019〕28号)和市直工委《关于开展市直机关庆祝建党98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通知》(惠市直党发〔2019〕1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七一”系列纪念活动,激励基层党组织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我局全面进步和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思想性和教育性的主题党日活动。如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的党性教育活动,开展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和党员重温誓词活动等,教育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守初心、担使命、作奉献。
(二)开展走访慰问党员活动。根据市直工委部署,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慰问建国前入党老党员和优秀党员活动。优秀党员慰问对象按在岗党员总数3%(小数点后不足1人按1人统计)比例推荐,每个支部上报1名党员至市局汇总筛选报市直工委进行慰问。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演讲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通过开展演讲比赛,阐释对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理解,抒发对党的忠诚和热爱,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奋进新时代的信心决心,充分展示司法行政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演讲活动由各支部组织初选,择优推荐一名党员参加市局组织的主题演讲比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开展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6月下旬组织局班子成员、局直属机关党委班子成员、强戒所班子成员、全局各党支部书记、部分优秀党员和党务干部,到革命圣地井冈山开展主题教育。通过主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勇担职责使命,焕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更加自觉地为党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奋斗。
(五)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在之前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把敢担当、善作为,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由市局进行表彰,在市局学习平台进行宣传,树立学习的榜样,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围绕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由市局领导带队,组成调研组,到各支部开展调研活动。对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对照先进典型、身边榜样,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有的放矢进行整改,狠抓整改落实。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纪念建党98周年活动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局各基层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把纪念活动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别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喜迎建国70周年结合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受教育。
(二)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各基层党委要统筹安排各项纪念活动,大力创新活动的载体和形式,突出纪念主题,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各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党员队伍特点,积极参与“七一”系列纪念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以实际行动向建党98周年献礼。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以纪念建党98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综合运用多种传播手段,全方位开展活动宣传报道,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纪念建党98周年的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动力,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9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