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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4-2018年惠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惠州市司法局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努力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核心任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党员干部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努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勤政廉政意识,促进作风转变和依法行政,为实现我市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与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

(二)廉政勤政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施教,以案明纪,加强作风纪律教育,深化岗位廉政建设。

(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中之重。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爱岗敬业做贡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开展法德讲堂和道德模范现身说法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

(四)法治理念教育。以“七五”普法为抓手,深入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律、“法制副主任”制度以及法治创建规划确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机关公务员、强戒所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及其他培训,切实提高业务知识和能力,特别是掌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

(六)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培训。坚持创新导向,加强互联网+思想政治工作培训,不断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推广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案例式、互动式、体验式教育模式,构建以网站和“两微一端”为主的网络平台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感召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引导。各单位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在教育培训过程中,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引导本部门干部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要充分尊重干部参加培训的权利,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积极选送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鼓励干部参与各项学习活动;要指定专人担任本单位的培训管理员,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部门人员培训情况的摸底、报名、登记等工作,积极为干部参加学习创造便利条件。

   (二)落实督促考核。加大对各类培训检查监督,努力实现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培训与考核、任用相结合,建立健全培训考试考核、档案管理和登记制度,根据不同的培训类别、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确立不同的培训标准和相应的考试、考核办法,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定级、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注重协调合作。培训教育工作由市局政治处牵头,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干部培训的质量与效果,在全形成统一协调、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大规模培训新格局。

 

附:1、惠州市司法局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表

    2、《惠州市司法局2017年每月学法活动计划表》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