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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和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开局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直工委的要求,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惠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固强、补弱、创新、创先”工作要求和市直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进一步加强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理论建设

市司法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重抓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的学习教育,在学原文、读原着、悟原理上下功夫,深刻理解系列重要讲话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党规,丰富党务知识。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教育学习会议,抓好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大讲堂”学习和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组织党务培训班;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培训网络平台建设,做好每月学法活动、干部自主选学等务实有效的培训学习活动

    二、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

举办“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报道、座谈研讨、重温入党誓词、到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等形式,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各级党组织要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可以通过举办纪念书画摄影展、演讲比赛、组织到遵义等革命根据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年中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广泛开展树立和宣传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七一”期间召开优秀共产党员座谈会,对优秀党员进行慰问,鼓舞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落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做好“六有”服务型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准则》《条例》以及市直工委建设“六有”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解决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灯下黑”问题。积极落实好市委组织部要求,抓好“智慧党建”平台试运行的试点工作,抓好党支部工作记事制度,严格实施党支部“六有”达标考核通报制度

加强党建保障机制建设。加大对基层党支部党建阵地建设的投入,在局党组会议室设置党建制度上墙。年底,江北司法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建成投入使用后,为符合条件的司法干警培训中心党支部及公证处党支部配备标准化党建阵地,加大党建经费支持力度,推进市律协党委党建工作创新,全力营造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浓厚的党建氛围。

四、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组织全局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高标准落实《准则》《条例》,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经常、不规范问题。高标准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着力落实支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重要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谈话提醒,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严格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党员要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二)成立局直属机关纪委,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好市直机关纪工委2017年工作要求,将成立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纪委,建立机关纪检组织人员信息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检查和督导,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格问责违反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日常管理,直属机关党委适时指导各党支部开展民主生活会,并定期检查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完善机关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结合年度党建工作履职和党建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全面开展市司法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年底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评选优秀党员

(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根据市直工委制定《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结合市局工作实际,制订《市局直属机关党委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惠州市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修订《惠州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惠州市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惠州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制度》,全力确保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强化党务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推动党务干部增强抓党建主责主业主动意识,积极参加市直工委举办的市直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对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准则》《条例》的学习;积极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培训,加强对党内法规、党内规则和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坚持精准培养发展管理党员。组织司法局党务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记事制度,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增强宗旨意识,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按照“四个表率”要求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司法书屋”主题读书活动,继续打造好“南粤春雨”公共法律志愿服务品牌。关心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落实好各项合理合法的福利待遇,为党员送上生日慰问

    (五)加强队伍履职能力水平。召开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意见》。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开展领导班子现状综合分析研判,认真执行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制度。下大力气解决基层干警人员不足的问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警力下沉,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对政法专项编制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专业人才的招录力度。全面推进队伍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通过建平台、建课堂,加强学习交流,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社会沟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信息化应用能力。大力开展轮训轮值、实岗练兵和技能比武等活动。坚持文化育人,因地制宜开展干警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结合重大庆典,适当组织文艺汇演活动。

(六)做好“智慧党建”试点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智慧党建”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局作为惠州市“智慧党建”试点单位之一,坚决贯彻市委组织部推广实施“智慧党建”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智慧党建”工作,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智慧党建”推广实施工作方案》,组织所辖各基层党支部系统管理员参加“智慧党建”业务培训,运用微信、网站等方式,加大对“智慧党建”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并将“智慧党建”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全市顺利推广实施“智慧党建”铺好路、开好局

、严抓机关作风建设

(一)提高效率,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围绕“提高效率、狠抓落实”的要求,对群众公共服务事项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巩固和提升机关服务和作风建设。积极参加广东省直单位第五届工作技能大赛暨市县机关邀请赛。大力推进司法局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服务提质、办事提速、工作提效”成为机关作风新常态坚持自查自纠和评议监督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采用群众直评等方式方法,更好地深化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推进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加强风险防范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持之以恒严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肃查处本系统内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狠抓戒毒人民警察“双六条禁令”、“六个一律”、“三个任何”下“六个绝不允许”等铁规禁令的贯彻执行,加大对违反禁令行为的惩处力度

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严格执行《惠州市新时期相对贫困村定点扶贫工作方案》、《惠州市司法局新时期精准扶贫三年总体规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八项工程,制定扶贫攻坚计划,签订扶贫责任书,着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改变贫困村落后面貌,确保完成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

 

 

2017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