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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惠州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 党建工作要点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惠州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第二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2015年惠州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全面提高服务中心和建设队伍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惠州建设以及我市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思想建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宣传报道汇编》、《习近平论党的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宣讲,带动广大党员干部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运用座谈会、报告会干部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迅速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使全体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党建工作、推进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和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党员干部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信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矩办事。引导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把握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转化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

二、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抓手,全面推进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再上台阶

(一)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

1.强化局党组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我局建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基层)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的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和党组负总责、机关(基层)党委直接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督促各单位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及早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改进作风。“七一”前后,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推动形成落实“三严三实”的浓厚氛围。

3.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加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称《条例》)要求,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领导班子。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履职谈话制度,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工作。 

(二)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抓好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坚持固本强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2015年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抓基层、打基础的重点放在基层党支部。

    2.着力打造基层党建示范点。围绕“先行先试、培育典型、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工作思路,通过检查选树一批党建工作示范支部,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社会影响较大、示范效果好的党建示范点。

    3.做优“法制副主任”制度,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以“法制副主任”制度为抓手,积极服务基层群众,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解决农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4、继续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按照省、市扶贫办的要求,各级党支部要深入抓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机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密切联系结对帮扶对象,积极探索脱贫致富新途径、新方法和新举措。

   (三)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

    1.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员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党支部“六有”规范化要求落实党内生活制度,推行支部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记事制。

    2. 全面开展党员责任岗活动。按照市委推行“一线工作法”和开展“五融五联”活动的要求,建立健全服务群众机制完善市司法局联系点制度,实现“五融五联”活动常态化,并结合“党员责任岗”活动,拓展党员志愿服务人员数量,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完善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党员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

3.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25个流程”,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责任,实行发展党员全程记录。

4.加强对党员的关爱服务工作。逐步健全党组织对基层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关爱服务机制,继续用好党内关爱基金做好困难党员的扶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关爱服务党员的有效途径。

(四)切实加强机关党建保障力度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落实市委相关决定,采取项目申报的办法,解决制约机关基层党建的保障问题,确保更大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党建工作中。

三、持之以恒抓机关作风,推动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目标,推动机关服务标准化建设各级党组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发动,强化宣传督查,建立以“规范服务为核心,提升效能为重点、公开监督为保障”的标准化服务体系,为群众办事提供便捷服务。市公证处和市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我局的服务窗口,要在显着位置详细公开各种制度、办理事项、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要每日安排专人值班,解答群众咨询,提供热情服务。

  四、坚持与时俱进,着力推进宣传文化和文明创建工作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打造机关党建网络信息平台,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互动性和影响力;结合纪念“七一”等活动,组织各单位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发掘和宣传身边的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建工作案例,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上级党建刊物的作用,多平台展示我局党建亮点和成果。

(二)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基本内容,组织引导干部职工以深入推进“共筑中国梦、当好建设者、同铸文明城”系列宣传实践活动为抓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认真组织“中国好人”“广东好人”“惠州好人”“道德模范”等推荐评选活动,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发挥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丰富机关文化活动。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先进文建设,通过开展读书交流会、司法行政系统运动会表彰、慰问等活动,提升与丰富机关党员干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化生活。

五、推动责任落实,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抓常抓细抓长,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主题论坛、专题讲座等活动,加强日常廉洁从政教育和明查暗访,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抓住重点岗位,加强风险防范,做到抓早抓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大纪检监察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考核。

   (二)制定《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建立定期学习、分析会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与各县(区)司法局、直属单位及各业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