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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惠市委办发[2014]5号)精神和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活动的重点任务

    突出反对“四风”这个重点,着力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评判落实活动重点任务的成效,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要继续以打造“法制副主任”群众工作品牌为动力,结合惠州加强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增强用法治思维推动惠州各项工作的政治自觉,坚持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惠州实施好“五位一体、绿色跨越”战略“尽快进入珠三角发展第二梯队”作出更大贡献。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不敢担当,专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法援处、公证处等窗口单位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问题。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铸造精品,积极推广“法制副主任”工作,使之成为进一步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以“法制副主任”工作作为活动成效的重要检验。目前“法制副主任”已形成“党委主导、法治主题、(组织司法)部门主抓、村(居)主体、律师主力”的运行模式,在组织机构、经费保障、工作职责、考核管理等方面也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制度设计,谋划出好的平台让“法制副主任”施展。有效发挥“法制副主任”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中心工作。二是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服务能力。让更多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副主任”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总队和各县(区)支队秘书处建设,实现社会力量独立运作;加强培训,提高“法制副主任”法律专业服务能力;召开全国性的“法副主任”研讨会,邀请国内法学家、法律专家对“法副主任”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论证。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年中、年终监督检查。把“法制副主任”工作纳入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实行绩效考核,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参与度。四是发挥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法制副主任”要强化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包容意识,树立公道正派、热心为民、遵规守法的良好形象,发挥为党分忧、为村排难、为民作主的作用。推动“法制副主任”参与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来,积极做好村(居)换届选举的“宣传员”、“侦察员”、“调解员”和“监督员”。

    三、抓好各个环节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好一筹、整改有一套。在做好每一个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创新“自选动作”,组织实施我局“五个一”工程,把“自选动作”做出彩,努力使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有亮点,发挥示范作用。“五个一”工程主要包括:(1)擦亮一个“法制副主任”制度工作品牌,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擦亮一个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品牌,做好行业系统指导工作;(3)编印一本教育实践活动格言警句小册子,进一步丰富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内容;(4)组织每月一次读书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共同进步;(5)组织每月一次服务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各项工作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三进”工作,发挥司法行政法治惠民为民独特作用。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结合实际抓好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调研体验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重点开展好“五学五看”主题活动。(1)学理论,看思想武装强不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的学习读本。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做好司法行政领域群众工作的任务要求,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2)学党章,看履行义务好不好。通过知识问答竞赛、专家讲座、随堂测试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章,进一步明确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履行义务的模范。(3)学党史,看立场信仰牢不牢。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党史着作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到惠东高潭镇中洞革命老区、东江纵队纪念馆、叶挺纪念馆等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4)学党纪,看执行规定严不严。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严明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法院、检察院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5)学典型,看联系群众紧不紧。通过开设道德讲堂、播放模范人物专题短片、组织全系统巡回宣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龚全珍、兰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赵喜昌和李惠云、惠州市践行群众路线十大模范人物等的先进事迹,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照镜子、找差距、改作风。同时,不断地创新学习形式,在提升学习教育实际效果上下功夫。市局将每月开展一次以党支部为单位的党员读书交流活动,要求每一位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每月读书交流活动;编印一本教育实践活动格言警句小册子。

    2、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坚持“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多层面”与“互动式”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1)发放征求意见通知。领导班子及成员就“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加强作风建设,统一征求意见。(2)开展问卷调查。围绕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调查问卷,以不记名形式向“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建议。(3)召开专题座谈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要邀请分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退休老党员和基层群众等开展专题座谈,在座谈中听意见、找问题、谈对策。(4)个别访谈。针对查找到的“四风”突出问题,个别约谈党员同志、基层群众,以耐心求教的态度,把问题谈深谈透,把对策找准找实。(5)深入基层体验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基层进行实地学习,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安排具体时间到基层单位的一线岗位上参与实际工作,以服务对象身份到基层法援处、公证处等窗口单位体验办事程序,到扶贫点访贫问苦关心农民群众,帮助一户贫困农户,达到“转变角色、换位思考”的学习效果。(6)接待接访。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在服务大厅、值班室和其它专门接访场所接待群众等形式,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7)网络互动。通过在门户网站设置专题网络留言板、开通政务邮箱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听取网友意见建议。(8)开展联系走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职责和个人分工,普遍开展走访活动,至少到基层联系点或分管条线听取一次意见,至少走访慰问一名困难群众。(9)组织党员干部每月开展一次服务基层人民调解惠民大行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三进”工作(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建立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帮教矫治“五大工作格局”,使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10)开展系列宣传为民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滨江公园,至深入基层开展便民利民的“法宣传日”活动。

3、边学边改。从一开始就改起来,把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省委15个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委的专项整治任务,与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起来,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结合履行职能职责,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1)群众提醒找。重视从基层反映、群众诉求、街谈巷议、网民批评中查找问题。(2)自己主动找。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是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找问题。(3)上级点评找。结合督导组巡视工作中提的存在问题,及时找准问题。(4)集体研究找。召开领导班子专门会议,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通报给班子成员,集体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研究。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把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1)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相互之间、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活动,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2)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谈话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你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各党支部也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支部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要带头谈,既要自己的问题,又要勇于指出对方的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并相互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体现听取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情况,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三真”原则,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1)真把关,做到“五不开会”。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核同意后,与督导组协商确定开会时间。做到谈心活动谈得不透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找不准的不开会、对照检查材料准备不好的不开会、整改措施不实的不开会、努力方向不明的不开会。(2)真批评,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每一位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班子成员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对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3)真治病,立说立行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准备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以及上级督导组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评价。

    5、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法援处、公证处等窗口单位党组织要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帐。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通过门户网站和党务、政务公开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狠抓专项整治不放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不达目的不罢休。每个专项整治都要有专门的方案,明确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3、把正风肃纪一抓到底。坚持“三严”(严标准、严措施、严纪律)方针,采取暗访为主,随机核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法制副主任”新领域,打造、唱响这个群众喜欢并且得实惠的群众品牌。要认真抓好制度的废、改、立三项工作,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矛盾抵触的,要坚决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注重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我局实际出发,要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结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司法行政职能,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一)灵活安排时间。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到2014年9月基本完成。结合我局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但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二)注重分类实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聚焦“四风”问题,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以结对帮扶、党员示范岗责任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制副主任”为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上受教育、转作风。

   (三)发挥行业系统指导作用。成立律师行业指导组,加强对律师行业基层单位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全面掌握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注意发现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提升党员律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擦亮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品牌。

、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惠州市司法局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是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健全运行机制,落实具体任务,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教育实践活动,时时处处体现好作风,真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活动带来的变化,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二)建立领导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每个领导干部联系一个县(区)局、一个基层大队、一个律所支部、一个基层司法所、一户困难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困难,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以群众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指数检验活动成效。

   (三)大力宣传引导。要认真贯彻整风精神,把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真正让干部职工看到新气象新变化。要积极创新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以强烈的创新意识组织策划主题教育活动,使活动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载体更加丰富,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在时间安排上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按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依次推进,群策群力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局面,确保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凝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挖掘、总结、宣传活动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增设教育实践活动信息专报、专栏,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LED显示屏、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及时反映活动中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形成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

   (四)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完成我局重点任务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