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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12年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2012年,我市法治创建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惠民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国家、省有关领导和部门的肯定,为加快我市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被评为“广东省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惠阳区、龙门县被评为“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今年3月,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我市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惠阳区获评“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博罗县田牌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惠城区龙津村、惠东县港口社区等16个村(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领导重视,统筹谋划,不断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
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以召开专题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领导批示和出席活动的形式,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先后召开全市依法治县(区)办公室主任会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全市法治创建工作会议、全市打造法治创建示范区动员会议、全市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工作推进会,全面规划法治创建工作和对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和深化。市委、市政府还出台《惠州市2013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惠州市推行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制度方案》、《惠州市打造法治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2012—2015年)》等文件,明确了努力打造珠三角法治创建示范区,争创全国、全省首批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的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层次分明的任务要求和工作措施,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前瞻性和系统性的统筹规划与部署。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分别对重大的法治创建活动作出批示。市委领导李达文、王开洲同志先后对法治创建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青同志亲自带队调查研究,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依法治企、争创诚信守法先进户(家庭、企业)活动和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等工作,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致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出台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制订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建设,初步建成自上而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7项,下放县(区)146项,与上轮改革相比减幅超67%。建成集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建成“惠州网上注册易”平台,打造企业注册快速通道,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效整合资源。
(二)推进司法惠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法院推行立案信访引导服务、审务公开和执行日志公开等举措,全面落实导诉员制度,推行基层司法惠民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便民诉讼服务。强化对案件审判的全程公开和监督,对庭审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设立案件质量督查专员办公室和廉政监察专员办公室,深入开展庭审活动,不断推进公开宣判和裁判文书上网公示工作。全年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30915件,共执结各类案件6111件,实际执行率达到了88.04%。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和诉讼活动的监督,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38件6681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0件152人,依法查处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征地拆迁、医药购销、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4件44人,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三、围绕社会管理创新,服务法治惠民,着力提高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在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中,我市把法治建设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领域的发展之中,不断提升基层农村、社区、企业等单位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惠州建设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一)全面推进“法制副主任”制度。农村和社区是我国基层社会自主治理的基本单元,“法制副主任 ”制度是我市探索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机制、新举措。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工作推进会,拨付专项财政经费。由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牵头,市委政法委等十五个单位共同组织招募法制宣传志愿者,成立法制宣传志愿者总队、支队和秘书处,建立“法制副主任”十有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实现了全市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全覆盖。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社、南方日报等中央和省主流媒体分别作了专题深入报道。
(二)深入开展依法治企工作。按照省的部署,我市开展了“依法治企,创建和谐企业”活动。一是仲恺高新区率先在全市启动依法治企工作,召开“依法治企,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动员大会,确定15家试点企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考评办法,开展依法治企法律知识培训法治演讲比赛。法治演讲比赛的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了省青年职工法治演讲大赛,获得二、三等奖的好成绩。二是开展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评选申报工作。按照省里通知要求,评选出广东电网公司惠州供电局等9家企业申报省“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三是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惠城区在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建成全市首个“企业法治文化园”;惠东县开展法律进鞋业活动,建设了鞋业普法一条街和鞋业普法园地
(三)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去年全市共办理法治惠民实事421项,其中由市一级督办的56项,范围涵盖了消费维权、市场治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服务等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热点问题,涉及各县(区)和28个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检查,各承办单位较好地实施了法治惠民实事,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获得群众的好评。
四、加强普法宣传,巩固法治文化阵地,不断夯实法治创建工作社会基础
(一)加大对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力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异地务工人员等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好拟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年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委员会主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有效增强拟任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加强在校学生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在博罗县开展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试点工作和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加强法制教育的建议》,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法治宣传教育。三是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邀请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张恒山教授主讲《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机关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分管依法治县(区)工作的领导近千人参加了讲座。四是编印和发放《惠州市“六五”普法学习资料(二)》8万册,组织全市干部职工约7万人参加了年度学法统一考试。五是向全市司法所、农村、社区、和市“六五”普法成员单位发放法制宣传挂历5000份、法制副主任工作手册5000份、宣传手册20000份。
(二)实施普法读本全覆盖工程。实施“一户一普法读本”工程和编印《惠州市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是惠及全市村(居)民和中小学生的法治惠民实事工程。《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和《乐乐的成长经历》两册普法读本得到市领导、有关专家和干部群众的肯定和好评。大亚湾区财政拿出100多万,印发了46000本,实现了两册普法读本对住户、中小学生全覆盖,其他县(区)正在落实中。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认真办好惠州法治网、法治在线、《法治惠州》刊物等宣传载体,分别在电视台和惠州日报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和《案说法纪》专栏,全年举办《法治惠州》期刊6期、《案说法纪》栏目16期、“法治在线”网络视频直播栏目6期、《以案说法》电视节目25期。积极开展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26国际禁毒日、首届全市青年职工法治演讲比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等群众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容和形式。惠阳区、惠东县和博罗县坚持办好法治宣传教育电视节目。惠城区水口法治文化园、惠阳区廉政文化长廊、龙门县“以画说法”和惠州监狱等4个项目获评全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年全市共举办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法律培训班200多场,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律讲座近900场、“法律进农村(社区)”活动近600场、“法律进企业”活动400多场,举办各类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近300场。
五、加大督促检查,健全工作考评体系,促进法治创建工作落实
(一)组织开展法治创建和依法治镇(乡)工作考评抽查。组织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法治创建工作和依法治镇(街、乡)考核工作情况考评,并对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推荐惠州市、惠阳区、龙门县、博罗县、惠城区等申报全国、全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进一步促进我市法治创建和依法治镇(街、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治创建工作考评体系。根据省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市在总结法治城市创建、依法治镇考核考评经验基础上,重新研究制定了一套更加切合惠州法治建设实际的法治建设工作考评体系,加强了对市直机关、县(区)、镇(乡)法治建设和村(社区)、学校、企业依法治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六、2013年法治创建工作安排
今年的法治创建工作,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放在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和习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中国讲话精神的高度上审视,放在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大局中谋划,放在加快我市进入珠三角发展第二梯队布局中来推进,向着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把我市建成法治政府、珠三角法治示范区和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不断提升我市法治软实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新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央政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时期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调整思路,创新方法,切实增强工作成效,为建设法治惠州贡献力量。
(二)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今年是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实施中期检查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以考评促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制度。对照惠州市“六五”普法规划、《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任务分解表》开展自查,总结上阶段工作,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检查,并表彰一批法治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一批不重视法治建设的单位。组织媒体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迎接全国“六五”普法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中期检查。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拓宽媒介普法渠道。加强与法制日报、惠州日报、惠州电视台等媒体沟通联系,发挥权威媒体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好公共媒介开展法治公益宣传。做好法治惠州网的管理与更新,办好《法治惠州》期刊、“法治在线” 网络视频直播栏目、“以案说法”电视栏目、“案说法纪”报刊新闻栏目,博罗法治、法治惠阳、惠东法治在线电视栏目。
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突破口,全市各县(区)、市直单位要落实好《惠州市2013年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打造出具有惠州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发展。积极探索研究加强对古城镇、古村落、古民居和植物园“湿地”等文物和生态系统的法治保护方式,并努力挖掘我市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发挥传统民俗文化在推动现代法治文化建设中积极作用。
三是注重发挥典型个案的法治影响力。开展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媒体和专家学者对典型个案进行关注和宣传,让社会公众能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认真总结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落实好博罗县开展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和依法治校工作;总结龙门县龙田镇开展争创“农村诚信守法先进户”活动;抓好惠阳区平潭镇开展“诚信守法模范家庭”和“诚信守法模范企业(个体工商户)”创建活动,形成经验在全市推开。
二是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总结仲恺高新区依法治企工作经验,编写依法治企指导手册,召开全市依法治企工作推进会。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村(居)委“法制副主任”工作。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完善“法制副主任”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注重培训,加强考核,保障经费,落实责任,实现“法制副主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独立运作目标。
实施一批法治惠民实事工程
   总结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的经验,对各县(区)、各单位申报的法治惠民实事工程进行严格把关,制定2013年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继续实施一批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将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在有关媒体通告,让更多群众参与到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建设中来。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事项目有效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
    健全制度,充分发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建立法治创建工作联络员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创建活动。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