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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强戒所党委、律师协会党委机关/直属各支部: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局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全局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庆“七一”系列纪念活动,激励全局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转变作风、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实践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惠州建设,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把惠州建设成为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提供坚强有力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内容
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以下系列纪念活动:
   (一)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在建党96周年来临之际,我局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迎接十九大召开,做合格党员”的主题,组织开展一次庆“七一”主题纪念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重温入党宣誓,以实际行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所属党员开展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赴叶挺故居、东纵纪念馆等革命老区参观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接受一次深刻的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教育,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从今年“七一”开始,全局党员要佩戴党徽上岗,彰显党员身份。
    (二)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局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围绕党员做到“政治合格、守纪合格、品德合格、履职合格”的要求,在“七一”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把“党性体验”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形式,以“四个合格”为参照系,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主动对照、积极践行、时时检视、即知即改,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和强戒所党委委员要分别指导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开展一次党员扶贫慰问活动。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的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带头攻坚、党员冲锋在前的作用,“七一”前夕,组织支部党员深入惠东县多祝镇永和村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为困难群众办好事实事,推动我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广泛参与扶贫工程,为全市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作出应有贡献。
   (四)组织一次廉洁读书月活动。围绕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2017年廉洁读书月活动的要求,引导我局广大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清廉修身、廉洁齐家”为主题的市局廉洁读书月活动,设立司法书屋,增购廉洁书籍等提供给全局干部职工借阅,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精神生活。
   (五)开展选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基层党支部“六有”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最强党支部,我局将在“七一”期间选树一批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基本条件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显,近年来工作业绩突出,党建与日常业务浓度融合,“六有”规范化建设自评95分以上。各单位按要求从下至上推荐上报,我委在考察研究确定后予以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96周年纪念活动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把纪念活动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紧密结合起来,本着热烈、节俭的原则,积极开展富有鲜明特色和教育意义的纪念活动。
(二)紧扣主题,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创新活动的载体和形式,突出纪念主题,强化党员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坚定信念,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开展“七一”纪念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强对党建工作宣传报道,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大力营造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十九大召开和庆祝党的生日的浓厚氛围。
 
     
 
                            2017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6-25